2025年新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9-16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502000055
进场交易编号:XT-GC-20250819-02-01
项目名称:2025年新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名称:2025年新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概况:对滨河大道至莲花山路大中修工程、新泰市2025年县道养护工程、2025年新泰市旅游公路建设项目、新泰市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理服务;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确保工程在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环保等方面达到预期要求,同时协调各方资源,最终实现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高效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采购标的数量: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服务要求:以“严格监理、科学管理”为核心,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重点把控质量、安全、进度及环保目标,同时结合地方规范细化要求。监理单位需配备专业团队,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耐久性和群众满意度;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安全要求,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时限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 2025年8月25日8时30分至2025年8月29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6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6.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6.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6.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6.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尹彦萍联系方式:0538-7102767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38-5350009。
6.4本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泰市青龙路889号
联系方式: 0538-5350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新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县(区)府前大街1177号青云商务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0538-7102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彦萍
电 话:0538-7102767
八、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