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YZB20250003
二、项目名称:临潼区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临潼区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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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顺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二府庄1号荣豪大厦12幢11506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97,500.00元 | 90.2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临潼区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服务类(陕西顺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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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人力资源服务 | 临潼区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项目要求范围的全部工作。 | 1、乙方根据本合同标的和服务种类,按照《劳务派遣服务操作规程》、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工作秩序,做好派遣服务工作。乙方给甲方配备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当经过严格工作岗位培训和训练,符合上岗要求。2、劳务人员应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管理,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规,乙方当事人应按甲方规定接受处罚。3、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于劳务派遣人员失职、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时,乙方承担合同违约赔偿责任。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损失,以及遇有不可抗力原因或国家政策性变化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不予承担。5、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节假日,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6、劳务派遣人员中非因乙方或者劳务派遣人员原因造成干扰或损失时乙方不予承担责任。7、乙方配备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当符合上岗的相关要求,并且劳务派遣人员身体健康、人品正派、有职业道德和责任心。8、劳务派遣人员与甲方之间无任何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因劳动关系产生纠纷, 应当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损害,属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向第三方主张赔偿,属于工伤的应当向乙方主张赔偿。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根据项目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 697,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荣、王佩瑶、曹瑜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国家计委2002年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2011年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号)采用现金、转账或汇款方式交纳招标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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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临潼区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 1.046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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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临潼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临潼区人民东路东段兴教巷1号
联系方式:029-68022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文化西路37号
联系方式:029-83875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83875110
陕西华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