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7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原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扣除比例10%-20%)(投标人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现修改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20%(投标人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 2.本项目电梯的参数、技术标准及要求有更改,详见答疑文件第五章,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 3.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02月06日上午9时00分。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2日 |
| 递交时间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