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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玉溪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营业厅电子宣传设备维修项目 询比公告

玉溪市 其他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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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玉溪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营业厅电子宣传设备维修项目

 

 

 

询比文件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采购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公告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3.1 评审方法

3.2 评审标准

3.2.1 初步评审标准

3.2.2  详细评审标准

3.3 评审程序

3.3.1 初步评审

3.3.2 详细评审

3.3.3 应答文件的澄清

3.3.4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3.5 评审结果

3.4中选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报价部分

一、应答一览表

二、应答报价清单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

一、 商务偏离表

二、 应答函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

六、 应答人基本信息表

七、 利害关系承诺书

八、 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九、 纳税人资格

十、 非联合体应答承诺书

十一、 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十二、 应答保证金保函格式要求

十三、 采购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离表

二、《技术评审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应答文件。

第一章   询比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玉溪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营业厅电子宣传设备维修项目,项目编号:YNYD20250501443,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玉溪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营业厅电子宣传设备维修项目;

1.2项目编号:YNYD20250501443;

1.3项目采购内容:采购玉溪分公司营业厅电子宣传设备的维修专业团队,为营业厅提供针对电子宣传设备的维修服务。

1.4询比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询比包;

1.5中选人数量:1名;

1.6是否框架采购:是(注:后期将以框架合同+订单方式支付款项);

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8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24,838.49元,预估税率:13%,预估含税金额为28,067.49元;

1.9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最高应答限价详见第六章《应答一览表》。★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0玉溪

营业设备维保服务

1014469.000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书。

2.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营业设备维保服务)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2.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比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2时00分至2025年10月2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询比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08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 上发布,询比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镇大河以北玉河路

采购方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187770060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高路金泰国际一期9栋5楼

项目负责人:胡秀斌

联系电话:18487256964

邮箱:18487256964@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温馨提示:

(1)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需登陆“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在“招投标操作-我的工作台-我的业务-投标工具下载”点击下载结构化投标工具。

(2)结构化投标工具安装包请选择“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限结构化项目使用)”。

(3)供应商账号在招投标网页端购买标书后,通过“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限结构化项目使用)”导入项目,然后在“编辑标书”菜单制作应答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再在工具分别点击生成文件并加密。

(4)生成的加密文件(.enc 格式文件)需在“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限结构化项目用)”——投标应答——文件上传菜单中上传文件,可以操作“自动载入”自动载入所有文件功能,也可操作“手动载入”文件,再点击“全部上传”待系统显示上传成功后即可。请注意商务、技术、报价三部分文件都需进行该项操作。

(5)最后需要在投标应答菜单“投标应答”页面中点击“提交投标”,提示投标成功后,请检查文件成功投标个数是否与文件存储位置(在“编辑标书——工作文件夹”菜单中FileMake 文件夹)中.zip 文件数量一致,若一致即投标成功;若不一致请检查重新操作“(3)、(4)”所述步骤,确保所有文件上传成功。(示例若编辑技术文件时生成 3 个.zip 格式压缩文件,那么最终递交技术文件数量应该是 3 个,以此类推)。

(6)如需操作培训视频可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在“招投标操作

——我的工作台——智能客服——培训视频”中下载。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本应答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应答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详见询比公告

1.1.2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详见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详见询比公告

1.2

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

1.3

采购范围

详见询比公告

1.4

询比类型

■ 采购包采购,采购包划分情况如下:详见询比公告

□ 份额采购,份额分配情况如下:详见询比公告

□ 混合采购:采购包划分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详见询比公告

1.5.1

采购方式

■ 公开询比

□ 邀请询比

1.6

询比组织形式

□ 自行询比

■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询比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询比公告

1.7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1.8.1

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经营状况申报书”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一、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应答人存在“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并在以下环节中被发现时,处理规则分别为:

1、评审环节

否决其应答,且:

(1)若应答人在《经营状况申报书》中声明不存在任何“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收取应答保证金的不退还其保证金。

(2)若应答人在《经营状况申报书》中声明存在“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收取应答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2、中选候选人公示环节

取消其中选资格,影响中选结果的将组织复评(复评中否决其应答),且:

(1)若应答人在《经营状况申报书》中声明不存在任何“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则其应答无效,且收取应答保证金的不退还其保证金。

(2)若应答人在《经营状况申报书》中声明存在“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则其应答无效,收取应答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3、公示后、签约前

取消其中选资格,按《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执行,且:

(1)若应答人在《经营状况申报书》中声明不存在任何“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收取应答保证金的不退还其保证金。

(2)若应答人在《经营状况申报书》中声明存在“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收取应答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4、履约环节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扣减合同份额,并追究应答人违约责任。

 

二、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后,以下环节中应答人新增“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的,处理规则分别为:

1、评审环节

否决其应答,收取应答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2、中选候选人公示环节

取消其中选资格,影响中选结果的将组织复评(复评中否决其应答),收取应答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3、公示后、签约前

取消其中选资格,按《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执行,收取应答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4、履约环节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扣减合同份额,并追究应答人违约责任。

1.9.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如果应答的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有生产许可证。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制度范围内的设备,应有进网许可证。

2.1.1

询比文件的组成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询比公告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2.1.3

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1)★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应答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应答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 

2.1.4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 不要求

□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 

2.2.1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    /     地点:    /    

2.3

应答预备会

■ 不召开

□ 召开,召开应答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2.4.1

应答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1)截止时间:2025 年10月30日13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方式: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提出澄清疑问,并将问题以可编辑的EXCEL版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格式详见询比文件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附件)《澄清问题反馈格式》)。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2.4.6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应答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4.2

采购人发出询比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1)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应答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知所有获取询比文件的潜在应答人。

(2)方式:所有对询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 b2b.10086.cn)发布。

2.4.4

应答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1)截止时间:收到采购人澄清或修改后1日内。

(2)方式:登陆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查看。

注:应答人在采购人发出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s://***/)系统中进行查看,如未按要求查看的,视为已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

3.1

★应答文件组成

应答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文件

3.2

★应答文件的编写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3.2.5 应答人无需对“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中的全部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如有“不满足”、“优于”或“部分满足”,请填写在商务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如供应商提交的“商务偏离表”未填写实质性内容,则视为已接受此章的所有要求。

3.2.6 应答人无需对“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中的全部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如有“不满足”、“优于”或“部分满足”,请填写在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如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偏离表”未填写实质性内容,则视为已接受此章的所有要求。

3.2.7 应答人编制应答文件时需保证材料的清晰度,因模糊不清的材料所导致的不良后果,应答人须自行承担。

3.2.8应答文件的应答应为中文文本。商务规范和技术规范不一致,以商务规范为准。

3.2.9本项目为结构化项目,应答人必须使用“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编制和递交应答文件,应答人不按照结构化要求进行应答的,若非系统原因,则应答将被否决。

3.2.4

★应答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电子应答文件可直接加密上传,无需签字盖章。(如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注1:经CA证书签名、压缩加密并成功上传至ES系统的应答文件,仅视为已加盖应答人章并签字。对于应答文件中须盖章或签字以证明其有效性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协议、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等)仍需提供盖章或签字的扫描件,否则相关材料视为无效。

注2:应答文件中所需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则必须附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的授权。

注3:应答文件中所需签字处均指清晰的手写体签名、名字章、签名章,不能以“打印体”代替。

3.3.3

★最高应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 不设置最高应答限价

■ 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计算方法:详见询比文件 第一章。 

□部分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计算方法:详见询比文件 第一章。 

3.3.5

应答报价优惠条件

□ 报优惠价

■ 不接受报优惠价

□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  

3.3.6

应答报价具体要求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应答报价为执行本项目的最终价格,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附件《应答一览表》、《应答报价清单》(如有)。

(2)★各项应答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对于国际招标项目中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可采用美元报价,其他一般均以人民币报价。)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对于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在原标的不含税(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标的含税(单)价/合同总价,并且继续履行,后续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注:如有其它报价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报价部分》相关要求。

3.4.1

应答有效期

★应答有效期:120天

3.5.1

应答保证金金额

★应答保证金金额: 不涉及           

3.5.2

应答保证金形式

本条款替换为:

一、★应答保证金形式:

应答保证金形式应为转账、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其他合法担保形式。

1、应答人提供保函的,保函应为无条件保函或称“见索赔偿”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不低于应答有效期;保函应注明适用范围(所应答项目的名称)。

应答人开具电子保函的,可自行选择通过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或具有电子应答保函资质的机构开具电子应答保函。

2、境内应答人以转账形式提交应答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必须通过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

3、应答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的:

(1)应答保证保险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应答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2)在应答保证保险中,应答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3)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应答有效期,以免造成应答无效;

(4)确保保证保险内容的有效性,以免造成应答无效。

4、建议应答人采用保函、转账的形式提供,如提供保函,建议优先考虑电子保函。

二、应答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1、通过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转账形式必须通过该平台)

★购买标书后,在ES系统“供应商管理-投标管理-投标保证金缴纳”菜单页面中选择当前项目进行缴纳申请,系统自动跳转到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保证金平台有电子保函、电汇/转账方式、其他三种选项。(1)如通过电汇/转账方式缴纳应答保证金,则必须在保证金平台选择“电汇/转账”方式并通过保证金平台按指引完成缴纳。(2)如通过保函方式缴纳应答保证金,可在保证金平台选择“电子保函”并按指引开具电子保函。(3)如不通过保证金平台开具电子保函或递交纸质保函或其它形式缴纳应答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平台选择“其他”方式并与代理机构联系进行递交。

通过保证金平台缴纳应答保证金的,(1)请务必在应答截止时间前至少两个工作日通过保证金平台完成应答保证金缴纳,避免缴纳不成功影响应答。(2)通过保证金平台缴纳应答保证金成功后可在保证金平台、ES系统查看,请务必确认ES系统缴纳状态为“缴纳成功”,缴纳状态未成功带来的不良影响由应答人自行承担。(3)如多次尝试仍无法通过保证金平台缴纳或缴纳过程遇到问题,可与平台客服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未通过保证金平台缴纳应答保证金

(1)其他途径开具的电子保函(未通过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需将电子保函作为商务文件应答;同时提供线上查验方法(如提供验证保函真伪说明、查询网页链接地址、查询结果截图等)。

(2)提供纸质应答保函或保险保单,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纸质原件须按要求进行封装,可现场递交也可邮寄,应答人采用邮寄形式的,在邮寄过程中原件出现丢失、破损、非工作时间配送无法正常签收、未在应答截止前送达等问题由应答人自行承担,未邮寄至指定地点的原件不予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到付邮寄不予接收。

(3)采用其他形式的,请提供相应的已缴纳应答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并作为商务文件应答。

(4)如不通过保证金平台开具电子保函或递交纸质保函或其它形式缴纳应答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平台选择“其他”方式并与代理机构联系进行递交。

★三、提交应答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同应答截止时间。

3.5.4

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本条款替换为:

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采购人可以不予退还其应答保证金:

(一)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应答的;

(二)中选人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应答人有串通应答、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四)应答人对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投诉的,或者对其他供应商、采购人等采购活动的相关方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

(五)应答人对采购活动的相关方有行贿或违法违规提供不正当利益行为的;

(六)中选人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对于分采购包的采购项目,若在某采购包中发生上述情形,采购人可以不予退还该采购包的应答保证金,若应答保证金按项目收取,采购人可以不予退还该项目的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应答保证金金额以该项目收取的应答保证金为上限。

3.6.1

备选应答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3.7.1

应答文件份数、式样

上传ES平台电子版  壹  份

应答保证金纸质保函:原件 壹 份(如有)。

3.7.6

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1、电子版应答文件可通过word、excel、pdf等形式提交,并经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压缩加密后在线递交;无需对应答文件打印后扫描、盖章、签字。(如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如有)或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纸质文件需要密封提交的,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3.8

电子采购的应答文件上传形式

应答人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使用有效CA证书进行加密后的应答文件。

1、请各应答人在上传以前务必要控制好应答文件中的扫描件大小(同时要确保扫描件中字体清晰),因文件过大而导致应答失败的情况不属于“系统原因未正常递交”;

2.应答人将电子应答文件上传至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ES平台)时,上传路径与应答文件对应的分册如下:

(1)报价文件:对应第六章第一部分《报价文件》

(2)商务文件:对应第六章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3)技术文件:对应第六章第三部分《技术文件》

3.电子应答文件须能够正常解压,且清晰可辨,若因提交的电子文件不能正常解压、过于模糊不可辨认,造成无法进行评审的,该应答人存在被否决应答的风险;较为模糊造成无法正常评审的,评审小组有权作出不利于应答人的评审。

4、电子应答文件应同时上传pdf和可编辑的原始电子文档(包括word、excel等形式),若不同格式提供的电子版应答文件内容不一致,以pdf形式为准。若应答人仅上传其中一种格式的电子文档时以上传的格式文件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供应商应答文件无法下载、内容显示不完整等问题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4.1.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4.1.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本项目为无纸化应答,无须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如有)或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纸质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请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联系,并请在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4.1.4

应答文件退还

本项目为无纸化应答,不退还 。

4.1.6

电子询比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

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5.1

唱价时间和地点

同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2

唱价程序

1、本项目实行系统公开唱价 ,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解密、开标唱价,各应答人通过登录系统查看开标情况,提出问题与异议及确认唱价记录。采购人将在系统设置提异议的截止时间,请关注系统流程,超出截止时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唱价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2、本项目应答人可在唱价同一时间通过ES系统“开标大厅”远程参与唱价。

k值抽取:不涉及。

5.4

电子采购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5.5

不得唱价

应答人数量少于  2   个

6.1.1

评审小组组成人数

  5  人

6.3

评审方法

综合评估法

6.4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按照评审办法综合排名顺序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若参与综合评分的有效应答人不足3名时,根据实际参与情况据实推荐,其中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技术评分高的排名优先推荐;若综合评分与技术评分均相同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推荐。

7.1.2

邀请询比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其他媒体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    

7.2.1

中选人确定

□ 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    个

■ 采购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   1 个

7.2.2

中选原则

 按照评审办法综合排名顺序由高到低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若参与综合评分的有效应答人不足3名时,根据实际参与情况据实推荐,其中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技术评分高的排名优先推荐;若综合评分与技术评分均相同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推荐。

7.2.3

中选份额调整原则

本项目不涉及。

8.1.1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本项目不涉及。

8.1

履约保证金的扣罚规定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本项目不涉及。

9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2、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标准并依据《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2025 年至 2026 年采购代理服务项目公开采购部分》采购结果进行计算。(详见询比文件第二章附件)

3、以框架/中选合同含税价为依据计算。

4、若中标份额数量在实际的采购中有所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再进行调整。

5、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6、交纳时限:中标人在收到中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具体缴纳信息,以代理服务费收费通知为准。

10.5

异议

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评审结果存在影响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可以通过采购公告/候选人公示异议渠道链接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异议要求: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2)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人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人应配合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4)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5)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负面行为责任。

1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关于与中国移动云南公司合作的供应商以往负面行为查询渠道如下:

1、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

2、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物资运营平台(https://***/);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5、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

6、云南省信用公共服务平台(www.cncpsp.org.cn);

注:除上述网站外,如在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供应链管理系统nscms.yncmcc.com:9090/static/views/login.html(仅支持采购人内网登录)存在相关负面行为的,参照询比文件内相关规定执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供应链安全承诺书》、《廉政信用承诺书》(详见询比文件第二章附件)、《中国移动网络安全风险警示名单处理规则》(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附件)。

1、   ★应答人承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影响采购公正性利害关系(承诺书详见应答文件格式商务部分)。

2、   当应答人承诺内容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时,评审小组有权认定应答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并取消其应答资格。

3、   应答人提供的数据材料及相关承诺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将在项目完成评审后,对应答文件进行不定期抽检,若发现应答文件存在虚假内容的,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人最新采购供应商负面管理规定行为对相关合作商进行处理。

4、   如中选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虚假信息或与应答文件应答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5、   应答人成立至今若有名称、地址、注册资金等信息变更的,且相关信息涉及本次项目应答的,需提供公司变更说明。

6、   应答人应答及履约过程中资格资质、产品参数、服务人员等关键条件变化后,须向采购人主动报告。如发现任何串通应答、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的行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有权:

(1)取消其应答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2)按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规定处理;

(3)依据《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判定。

7、   若应答人为分支机构,且提供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则本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应答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对象为“法定代表人”的内容皆可变更为应答分支机构的法定“负责人”(即由应答分支机构的法定“负责人”出具即可)。(其他组织同样遵循此条款描述。)

8、   本询比文件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等按以下标准认定:

1)母公司应答的,子公司业绩(及资质)不予认可;子公司应答的,母公司业绩(及资质)不予认可。

2)母公司应答的,分公司业绩(及资质)予以认可;分公司应答的,母公司业绩(及资质)不予认可。

另:收购、并购的,新公司应答,认可收购、并购前的公司业绩;分立的,按分立合同认可由新公司承继的业务类别的原公司业绩。

其他不予认可。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料不得通用

9、本项目《供应商负面行为责任追究措施表》标注的本产品为营业设备维保服务产品,包括营业设备维保服务等细化产品,本项目属于充分竞争采购领域。

10、自行补充其他非实质性要求内容(如有)。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1.2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采购人的本次采购项目已经批准,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  询比类型

1.4.1  本项目采用的询比类型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2  包询比:是指采购人将询比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包进行询比。包划分情况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3  份额询比:是指采购人预估询比涉及的所有项目的总体规模,并将其分为若干份额,应答人对整个询比项目进行应答,根据评审排名顺序,依次中选相应份额。份额分配情况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4.4  混合询比:是指采购人将询比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包,并预估每个包所包含项目的规模,将每个包分成若干份额,要求应答人分别对每个包独立应答,每个包按照份额询比方式操作。标包划分及份额分配情况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5  采购方式

1.5.1  采购方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5.2  公开询比是指采购人以询比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答。

1.5.3  邀请询比是指采购人以询比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答。

1.6  询比的组织形式

本次询比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代理采购的方式进行。

1.7  资格审查

1.7.1  本询比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7.2  资格预审:是指在应答前对应答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询比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询比公告和询比邀请书中做出规定。

1.7.3  资格后审:是指在公开唱价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询比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应答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7.4  采用资格后审的,采购人必须在询比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1.7.5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1.7.6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应答人,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应答。

1.8  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应答。

1.9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  应答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采购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  本询比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  应答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  应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应答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应答有关的费用。

1.11  保密

参与询比应答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比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询比文件

2.1  询比文件的组成

2.1.1  询比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比公告

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1.2  询比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与询比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为准;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与应答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  采购人在询比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1.4  采购人可以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2  踏勘现场

2.2.1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应答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  应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应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答人在编制应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应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  应答预备会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应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应答预备会,澄清应答人提出的问题。

2.4  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  应答人对询比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采购人对询比文件进行澄清。

2.4.2  采购人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询比文件的应答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  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发出,不足3日的,采购人应当相应顺延应答截止时间。

2.4.4  应答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  所有关于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比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比文件、询比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应答文件

3.1  应答文件的组成

应答人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应答文件。应答文件组成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2  应答文件的编制

3.2.1  应答人应当按照询比文件的要求编制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应当对询比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  应答人应当认真阅读询比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应答人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人没有对询比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应答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应答被否决。应答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2.3  应答人递交的应答文件以及应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应答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应答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应答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  应答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答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答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3  应答报价

3.3.1  应答人应当根据询比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应答人应当报出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拟提供询比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  应答货币:人民币。

3.3.3  采购人设有最高应答限价的,应答人的应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应答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应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3.4  采购人不接受应答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  只有在询比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应答人才可以报出。应答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3.6  应答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4  应答有效期

3.4.1  应答有效期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应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应答文件。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应答将被否决。

3.4.2  在原定应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决定延长应答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应答人提出延长应答有效期的要求,应答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应答人同意延长应答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应答保证金有效期;应答人拒绝延长应答有效期的,其应答失效,应答人有权收回其应答保证金。

3.5  应答保证金

3.5.1  采购人要求应答人递交应答保证金的,应答人必须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应答保证金。应答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询比项目的应答保证金金额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5.2  采购人可以规定应答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依法必须进行询比的项目的境内应答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应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应答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应答有效期一致。应答保证金的形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5.3  采购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应答人退还应答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应答人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应答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期限内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应答人有串通应答、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5.5  未递交应答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应答保证金有瑕疵的应答将被否决。

3.6  备选应答方案

3.6.1  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答人不得递交备选应答方案。

3.6.2  若采购人在询比文件中邀请应答人递交备选方案时,则应答人除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应答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应答方案。

3.6.3  备选应答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应答方案”字样。

3.6.4  允许应答人递交备选应答方案的,只有符合询比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或者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应答人所递交的备选应答方案,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应答方案优于其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编制的应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应答方案。

3.7  应答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  应答人应当编制一份应答文件“正本”和应答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  每份应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  应答文件应当按照询比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黏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  外层包封应当写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询比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应答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应答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  递交应答文件时,采购人应当对符合询比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应答文件进行签收。

3.7.6  采购人对于应答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3.8  电子采购的应答文件上传形式

应答文件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应答

4.1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4.1.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4.1.3  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应答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  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答人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不予退还。

4.1.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未按照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4.1.6  采购人采用电子询比应答方式的,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4.2  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  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

4.2.2  应答人修改后的应答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  应答人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应当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已收取应答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应答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  应答人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否则,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其应答保证金。

5.唱价

5.1  唱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应答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应答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  唱价程序

5.2.1  唱价会议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应答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应答人代表或者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应答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  采购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询比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应答文件不予开封。

5.2.3  唱价时,采购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询比的应答人个数以及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收到的所有未撤回的应答文件的“应答一览表”中的内容,“应答一览表”一般包括:应答人名称、应答总报价、交货期、应答保证金以及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  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标人、记录人、应答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  异议

5.3.1  应答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  应答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应答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审完成前向采购人递交书面材料,采购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审委员会。

5.4  电子采购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采购人采用电子采购应答方式的,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5.5  不得唱价

应答人数量少于2个或者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的,采购人不得唱价,应当重新询比。

6.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

6.1.3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  评审原则

6.2.1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6.3  评审方法

6.3.1  询比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审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审所采用的评审方法。评审方法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6.3.2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能够满足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价的应答,应当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6.3.3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应答,应当推荐为成交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询比文件中明确规定。

6.3.4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审方法。

6.4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6.5  评审报告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7.中选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

7.1.1  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采用邀请询比方式的,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全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其他公示媒介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7.1.3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确定中选人

7.2.1  除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7.2.2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7.2.3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则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7.3  中选通知

7.3.1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答人应当主动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由原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3.2  中选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3.3  中选通知书是采购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  中选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  履约保证金

8.1.1  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  中选人不能按照询比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应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  合同签订

8.2.1  采购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文件和中选人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  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应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应当按照询比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应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应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应答人的纪律要求

应答人不得相互串通应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应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5  异议

10.5.1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比应答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异议。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0.5.2  就询比文件内容、唱价、成交候选人公示异议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本评审办法前附表是对第三章 评审办法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评审大类

二级评审子类

主要内容

 

响应性评审

应答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一致

应答函

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

应答文件格式

符合询比文件“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

应答保证金

符合询比文件“应答人须知”、“应答保证金”规定

应答报价

应答报价符合询比文件要求。

商务实质性条款

满足询比文件商务实质性条款(星号项等否决应答的关键条款)。

技术实质性条款

满足询比文件技术实质性条款(星号项等否决应答的关键条款)。

负面行为

不属于采购人认定的具体产品类别禁止合作负面行为应答人。

串通应答行为认定规则

应答人不存在串通应答行为,认定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询比文件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弄虚作假行为认定

应答人提供材料是否不存在弄虚作假。

澄清

应答人按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其他实质性要求

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结构化应答

应答人不按照结构化要求进行应答的,若非系统原因,则应答将被否决。

3.2.1

资格审查

响应性评审-其他

1、应答人经营状况申报书: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

2、利害关系承诺: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应答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承诺书》;

3、应答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3.4.1 应答有效期”的要求;

4、(1)符合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3.2 应答文件的编写”中关于3.2.5款的规定;

(2)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商务偏离表》且“★”条款无负偏离。

5、(1)符合第二章 应答人须知前附表“3.2 应答文件的编写”中关于3.2.6款的规定;

(2)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偏离表》且“★”条款无负偏离。

应答人资格

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纳税人资格

2、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联合体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书。

信誉要求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营业设备维保服务)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控股管理关系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权重占比(%)

 

3.2.2

详细评审标准

综合实力

综合实力标准

满分0分,权重0%

/

技术

技术标准

满分100分,权重40%

1、扣分描述:应答供应商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被除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在同类项目中公告列入禁止合作期的,每出现一次在该供应商技术总得分(100分)基础上扣5分,不设上限,扣完为止。(同类项目包含:营业设备维保服务)

2、详见《技术评审表》

后评估

评审标准

满分0分,权重0%

/

价格

价格评审

满分100分,权重60%

低价优先法

评审价格根据预估上门维修次数、预估零配件维修更换数量计算,详见报价表。

最低的评审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应答人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F=(D/D1)×100;

F:价格得分;D:评审基准价;D1:评审价格;

(1)评审基准价=不含税最低的评审价格;

(2)最终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3.1.4

报价不一致的处理原则

本条款替换为以下内容:

应答报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应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应答文件中对同一报价的不含税价和含税价存在计算错误的,以不含税价格修改含税价;但不含税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含税总价为准,并修改不含税价;

2、应答文件中应答一览表内容与ES系统中已唱价的应答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ES系统中已唱价的应答一览表内容(不含税价、含税价、税率)为准,并对未唱价的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3、应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ES系统中已唱价的应答一览表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ES系统中已唱价的应答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应答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则否决其应答。

3.3.2.2

评分计算原则

各部分评审内容评分计算过程中不进行四舍五入,各部分评审最终结果一律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3.4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详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6.4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

中选原则

详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7.2.2 中选原则”

3.1 评审方法

本询比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对满足询比文件实质要求的应答文件,根据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应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3.2 评审标准

3.2.1 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2  详细评审标准

3.2.2.1 评审时,以询比文件指定的报价方式为依据计算基础价。

3.2.2.2 增值税税率调整评审方法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价格调整:

(1)应答人报价税率相同:直接以应答人不含税报价进行比价;

(2)各应答人报价税率存在差异:应按照如下方法对报价进行调整,该应答人的评审价格=该应答人不含税价格*(1+[max(所有应答人税率)-该应答人税率]*12%)

(3)同一应答人分项报价存在多个税率时:评审价格=分项1的该应答人不含税价格*(1+[max(所有应答人的货物/服务税率)-该应答人税率]*12%)+分项2的该应答人不含税价格*(1+[max(所有应答人的货物/服务税率)-该应答人税率]*12%)+…+分项n的该应答人不含税价格*(1+[max(所有应答人的货物/服务税率)-该应答人税率]*12%)。

3.2.2.3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 评审程序

3.3.1 初步评审

3.3.1.1 评审小组根据本章第3.2.1款规定的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全部应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检查应答文件是否完全满足询比文件要求。初步评审分为响应性审查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做否决应答处理。

3.3.1.2 应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不按照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应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上传;

(3)允许联合体应答的,应答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应答协议;

(4)应答人不符合国家或者询比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5)同一应答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应答文件或者应答报价,但询比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应答的除外;

(6)应答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比文件设定的最高应答限价;

(7)应答文件没有对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8)应答人有串通应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9)应答人以他人名义应答;

(10)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应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应答担保有瑕疵;

(11)应答文件载明的询比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比文件规定的期限;

(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3)应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询比文件的要求;

(14)应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5)不符合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3.1.3 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收到低于成本价应答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应答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应答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应答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应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应答,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3.3.1.4 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应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应答文件中对同一报价的不含税价和含税价存在计算错误的,以不含税价格修改含税价;但不含税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含税总价为准,并修改不含税价;

(2)应答文件中开标/应答一览表内容与应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唱价的开标/应答一览表(不含税价、含税价、税率)为准,并对未唱价的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 开标/应答一览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应答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应答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应答无效。

3.3.2 详细评审

3.3.2.1 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3.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审。

3.3.2.2 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3 应答文件的澄清

3.3.3.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应答人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小组不接受应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3.2 细微偏差:是指应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询比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应答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应答文件的有效性。

3.3.3.3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应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4 评审小组对应答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应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3.3.5 评审小组必要时可以要求应答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3.4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3.4.1  不具备中选资格的供应商不纳入综合评分排名。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排名处理原则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4.2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5 评审结果

3.3.5.1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审报告。

3.3.5.2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情况;

(2)唱价记录表;

(3)评审方法;

(4)评审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应答的情况说明;

(5)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和应答人排序;

(6)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7)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9)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的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3.4中选

中选人数量、份额及相关要求详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本章的条款具体详见《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附件)》,应答人无需进行点对点应答。如有“不满足”、“优于”或“部分满足(偏离)”,请填写在商务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如供应商提交的“商务偏离表”未填写实质性内容,则视为已接受此章的所有要求。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本章的条款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附件 )》,应答人无需进行点对点应答。应答文件应答如有“不满足”、“优于”或“部分满足(偏离)”,请填写在技术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如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偏离表”未填写实质性内容,则视为已接受此章的所有要求。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应答文件

(XX部分)

                     应答人:                        

应答人地址: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报价部分

 

一、应答一览表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因系统固化格式原因,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中报价一览表无法填写评审价格(不含税),故做以下填写说明:

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中报价一览表未含税总价和含税总价均填写“评审价格(不含税)”。

 

二、应答报价清单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

一、 商务偏离表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二、 应答函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五、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六、 应答人基本信息表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七、 利害关系承诺书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八、 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九、 纳税人资格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十、 非联合体应答承诺书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十一、     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十二、     采购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如有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离表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二、《技术评审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三、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应答文件。

详见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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