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11012025000116-1
二、合同名称:升级改造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116
四、项目名称:升级改造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85号
联系方式:0833-2429433
供应商(乙方):四川大屏鑫光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实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2栋1单元8层808号
联系方式:138800420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多媒体 | 1(项) | ¥1,525,700.00 | ¥1,525,700.00 | 详见附件 |
2 | 机房、中控系统及环境 | 1(项) | ¥384,100.00 | ¥384,100.00 | 详见附件 |
3 | 线材及辅料 | 1(项) | ¥37,020.00 | ¥37,020.00 | 详见附件 |
合同金额: 1,946,82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陆仟捌佰贰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9月1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08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