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提升(强基层)工程建设项目
补遗0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1、因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后台参数无法修改投标保证金设置,为避免电子系统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产生矛盾,现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修改为:☑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相关全部要求,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不予退还、退还等全部条款均不再执行。
2、本次仅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义务,未改变项目招标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作调整。
3、针对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待本项目开标结束后,按原缴款路径原路不计利息予以退还,不再执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中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原有时间节点约定。
4、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不变,本补遗是招标文件有效组成部分,对全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什邡市人民医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荣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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