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大高速七台河至牡丹江段(K356+978~K375+670.839)养护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鹤大高速七台河至牡丹江段(K356+978~K375+670.839)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鹤大高速七台河至牡丹江段(K356+978~K375+670.839)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投发〔2025〕2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2.2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鹤大高速K356+978位置,位于柴河互通起点板垸河大桥小桩号侧搭板处,终点位于绥满高速公路三道互通,距三道互通交叉中心约1公里处,路线全长18.692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0m,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路。沿线共有两个互通,分别为柴河互通与铁岭河互通,本次主要是对互通区匝道路面进行维修。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养护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施工质量检测及其他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试验检测工作,并协助业主进行试验检测相关的管理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试验检测机构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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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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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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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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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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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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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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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56+978~K375+67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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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养护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施工质量检测及其他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试验检测工作,并协助业主进行试验检测相关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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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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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试验检测服务期:18个月,其中施工期(2025年11月至2026年5月)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进场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服务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规定,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程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3.1.3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或公路、材料两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未在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
(2)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3%80%82%3C/p%3E%3Cp%3E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F%BC%8C%E9%80%89%E6%8B%A9%E7%9B%B8%E5%BA%94%E9%A1%B9%E7%9B%AE%EF%BC%8C%E6%98%8E%E7%A1%AE%E6%89%80%E6%8A%95%E6%A0%87%E6%AE%B5%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3%80%82%3Cb%3E%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10%E6%9C%8810%E6%97%A50%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10%E6%9C%8815%E6%97%A50%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3%80%82%3C/b%3E%E5%85%B7%E4%BD%93%E4%BA%8B%E5%AE%9C%E8%AF%A6%E8%A7%81%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3%80%8A%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3%80%8B%E4%B8%AD%E7%9A%84%E7%9B%B8%E5%85%B3%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3%80%82%3C/p%3E%3Cp%3E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7.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4%B8%8A%E8%BF%9B%E8%A1%8C%E5%85%AC%E7%A4%BA%EF%BC%8C%E5%B9%B6%E5%85%AC%E7%A4%BA%E4%BB%A5%E4%B8%8B%E5%86%85%E5%AE%B9%EF%BC%9A%3C/p%3E%3Cp%3E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服务期限;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试验室主任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公路养护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二街93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51153318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88100153、18646318595
电子邮箱:55553978@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
电
话:0451-5115517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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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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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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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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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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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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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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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试验检测服务期、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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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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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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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试验室主任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⑥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⑦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⑧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⑨投标人同时接受本项目招标人和施工承包人针对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委托;
⑩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3C/p%3E%3Cp%3E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EF%BC%89%E7%BD%91%E7%AB%99%E4%B8%8A%E6%97%A0%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6%9F%A5%E8%AF%A2%E8%AE%B0%E5%BD%95%E7%9A%84%E6%89%BF%E8%AF%BA%E5%87%BD%E4%B8%BA%E5%87%86%EF%BC%89%EF%BC%9B%3C/p%3E%3Cp%3E ⑦违反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⑧投标人在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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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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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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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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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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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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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5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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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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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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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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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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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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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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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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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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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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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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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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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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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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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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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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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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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设施与
设备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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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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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施、设备配置较齐全,比较合理,得3~4分;
②设施、设备配置齐全,科学合理,得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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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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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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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得12~16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得16~20分。
| |||
试验检测程序及
措施
|
15分
|
①程序较合理;措施较有力,得9~12分;
②程序合理;措施有力,得12~15分。
| |||
技术方案
|
15分
|
①提供技术方案较合理可行,可操作性较强,得9~12分;
②提供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得12~1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试验室主任
|
25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得15分;
②每提供1个其担任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试验室主任业绩证明材料的,加5分,最多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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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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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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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F=10;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0.5。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业绩
|
10分
|
近五年业绩
|
10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6分;
②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增加1个独立完成过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加2分,最多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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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试验室主任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包含,上限为包含。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