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郏县冢头镇七孔桥灾后加固修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郏采磋商-2026-61 | |||||||||||||||
| 2、项目名称:郏县冢头镇七孔桥灾后加固修缮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3,755,309.02元 | |||||||||||||||
| 最高限价:3755309.0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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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桥梁为灾后加固修缮项目,在保留原貌基础上对水毁桥梁按照原拱桥外观形式加固修缮,恢复历史风貌。修复后桥梁全长50米,全宽6米。桥梁上部结构为实腹式石砌七联拱,桥跨布置为7X3.6米,拱圈厚度0.3米,单孔净跨径3.6米,矢高2.4米,矢跨比2/3.拱上高度0.9米。下部结构为石砌实体墩台。桥面铺装为钢筋混凝土现浇层+红条石铺砌,护栏采用石刻造型栏杆。桥梁两端设置引线顺接现状道路,路面结构同桥面铺装。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2)采购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包括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详勘、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后期养护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施工;(3)工期要求:5个月(含勘察设计周期)。(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通过审批;施工要求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6、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含勘察设计周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2、①勘察资质: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注:供应商可同时具备上述施工与设计资质要求,或组成联合体投标。3.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3.5、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在当地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7、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2)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报名及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0月23日 至 2026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链接])“交易主体登 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链接]办理CA证书:[链接]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11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4、我单位(招标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5、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6、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通报等相关处罚。7、监督部门:郏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375-5152805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河南省郏县冢头镇东街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1753088787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中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诚朴路与湛南路东800米秀水名居小区 | |||||||||||||||
| 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1563755577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156375557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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