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浙江深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26-2027年公司劳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FW12525022 )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 变更内容 | |||
| 标段名称: | 浙江深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26-2027年公司劳务服务项目 | ||
| 是否修改数据 | 否 | ||
| 原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 | 新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 |
| 原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 新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
| 原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 新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
| 原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 新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
| 原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2日 | 新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2日 |
| 原采购内容 | 2026-2027年公司劳务服务项目 | 新采购内容 | 2026-2027年公司劳务服务项目 |
| 原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730 | 新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730 |
| 原期限说明 | 2026-2027年 | 新期限说明 | 2026-2027年 |
| 原资格条件 | A.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B.拟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劳务或保洁或物业管理。 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新资格条件 | A.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B.拟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劳务或保洁或物业管理。 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澄清公告 | |||
| 澄清公告名称 | 浙江深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26-2027年公司劳务服务项目澄清公告1 | ||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沈先生
电 话: 13867246979
电子邮件: <@澄清公告标签.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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