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包项目入围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 吉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包项目入围
2、项目编号:XHTC-FW-2025-229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见附表;
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7、入围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如已开工工程工期延期需负责至工程竣工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具体资质要求见附表(根据国家相关行业规定无要求或已经取消相应资质要求的除外)。
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及列入长春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参与本项目。(2)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供应商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制财务报表并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制财务报表,且须满足财务制度要求)并附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制财务报表,且须满足财务制度要求)并附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注:如供应商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所参与标段工程类型相类似的业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8.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多个标段,且允许同时入围(允许兼投兼中),供应商入围后不得选择标段放弃入围,如放弃,则取消全部标段入围资格。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标段具体参与的标段号、包号、标段名称及编号);
邮件发出后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核查通过后需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后方可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磋商文件售价:1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5年12月1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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