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长清校区32号、33号、34-36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变更
应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根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燃气热力工程招标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长清校区32号、33号、34-36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现变更如下:
原公告中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0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9日止(5年),需提供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仓库、车间)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现修改为:“申请人自2020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9日止(5年),需提供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仓库、车间)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为准,投标人应当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截图,并对真实性承诺负责。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不完整,可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补充资料须与平台数据保持一致,确保真实有效。”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齐鲁工业大学
招标代理: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