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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项目(2025-2029)招标公告

盐城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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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项目(2025-2029)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亭湖区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项目(2025-2029)(下称“本项目”)试点工作方案已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复,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次盐城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项目路段:盐城市亭湖区境内的G204烟沪线、G228丹东线、G343大卢线、S226滨通线、S331丹宝明线和S349丹建线合计92.098公里的路段和服务期间亭湖辖区内新增接养的普通国省道。

G204烟沪线桩号为K622+537至K633+599,全长11.062公里。

G228丹东线桩号为K3112+958至K3122+589,全长9.631公里。

G343大卢线桩号为K93+426至K100+953,全长7.527公里。

S226滨通线桩号为K101+222至K115+950,全长14.728公里。

S331丹宝明线桩号为K25+608至K31+880,全长6.272公里。

S349丹建线桩号为K0+000至K30+567,K41+335至K53+646,全长42.878公里。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10690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2025-2029CZQYH标段,招标范围:盐城市亭湖区境内的G204烟沪线、G228丹东线、G343大卢线、S226滨通线、S331丹宝明线和S349丹建线合计92.098公里的路段和服务期间亭湖辖区内新增接养的普通国省道,开展养护工程(包含路面预防养护、修复养护,桥梁和交安等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的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与上述工程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保修期保修)、日常养护(包含路面路基、桥涵、绿化及沿线设施的小修保养、巡查检查、日常保洁等工作)、以及根据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招标人要求开展的专项养护工作(包含智慧化管养、整线化养护示范、临时交办、应急调度等)。

服务期:日常养护服务期从2026年5月12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养护工程和专项养护工作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以每年养护工程交工之日起计算12个月。

质量目标:①设计和勘察质量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勘察深度应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②养护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其余指标满足盐城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实施方案相关考核目标要求。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环保目标: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确保不发生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

①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②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接并完成过一个合同段总投资金额在2000万及以上国省道养护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信息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生成投标报表为准,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接并完成过一个合同段总投资金额在2000万及以上国省道养护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信息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生成投标报表为准,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接并完成过一个合同段里程60公里及以上的国省道日常养护项目(至少包含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绿化等维修保养等内容)施工(业绩信息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生成投标报表为准,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3.1.3 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最近一次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被评为 C 级及以上级别。(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勘察、设计单位按设计类,养护单位按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类,并以联合体成员中最低的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 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 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资格: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国省道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信息以系统生成投标报表4为准,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2)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资格: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国省道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信息以系统生成投标报表4为准,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3)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

(4)设计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国省道养护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信息以系统生成投标报表4为准,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含分公司,下同)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供评标委员会审查】。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事业性质证明。

(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注: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A、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指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施工项目总工。下同)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情况)、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B、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

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4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的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单位、监理单位及上述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 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30日上午9:00 时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等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地址:盐城金融城10号楼806

联 系 人:范先生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111102电话:13770005915

8.其他

8.1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 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19〕2 号附件 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 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双信封)。

8.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 http://jsggzy.jszwfw.gov.cn/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 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5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 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 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7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均指项目负责人。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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