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食品检验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食品检验采购(采购编号:404C-FW-GKXJ-25-1478),项目业主为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食品检验采购。
2.2服务地点:甘肃矿区(含上游取水口)、金塔产业园、嘉峪关。
2.3服务期限:采样周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三季度每月1次、2025年四季度每季度1次、2026年一季度每季度1次,2026年二季度每月1次,具体采样时间根据工作情况随机安排,采样周期内完成400份样品的采样检测。
2.4服务范围:乙方负责对甲方要求的部分集中用餐单位按照国标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详见《技术规格书》。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 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响应人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2财务要求:
/。
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组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审组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3.4业绩要求:
/ 。
3.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3.6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或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罚清单的或受到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内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受到公司暂停处罚的供应商,在暂停期间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仅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食品检验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参与报名。
4.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21时至2025年7月23日12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签字盖章版报价及响应文件,并将纸质版文件胶装后线下送达/邮寄至甘肃省嘉峪关市观礼北路3111号核城家园一区33号综合楼会议室。
5.2响应文件要求:本项目评审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纸质版文件在电子版文件上传后及时寄出/送达至指定地址。
5.3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观礼北路3111号核城家园一区33号综合楼会议室。
5.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25日9时。
5.5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在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报价的,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
5.6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评审时间和地点
6.1评审时间:2025年7月25日9时。请在报价截止日期(同谈判开始时间)前将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纸质版响应文件线上响应后及时寄出;评审以(■电子版/□纸质版)为准。
6.2评审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观礼北路3111号核城家园一区33号综合楼会议室。
采购文件属采购单位所有,向响应人提供采购文件只是为了使响应人能够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和提交响应文件,未经采购单位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采购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响应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采购单位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响应人的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采购单位从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人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9.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矿区
邮 编:735212
联系人: 段工
电 话: 18843229047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响应文件采用邮寄的,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如采用到付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人应及时跟进快递进度以确保响应文件按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10.2响应人对响应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联系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以上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0.3 在我司线上(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一体化)发起供应商准入评价申请后,“成交候选人”需无条件配合完成线上准入评价工作。请按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附件《中核集团技术服务类供应商星级评价标准(试行)》所示在平台上传相应资料(电子版)。其中“▲”项为必须提供资料项;其他项可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酌情提供资料,如评分项不适用可不提供资料,但需注明不适用原因。(注:1.如因成交候选人不配合或资料提供不完整造成供应商准入评价不合格的,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2.未纳入我司合格供应商库的或者已纳入但准入范围与本次响应范围不符,则需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如已准入范围与本次响应范围相符的,无须提供相应资料。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