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488 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成交金额: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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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六安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
服务范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 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水体(2022)34 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3)12 号)工作要求,对我市境内竹根河、淠杭干渠、西淠河、东淠河、淠河总干渠、杭埠河和丰乐河共 7 条河流干流及支流全流域开展排查、监测、溯源分析,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及“一口一策”整治清单表,同时对 2023 年已经开展入河排口排查工作的汲河开展复核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2026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相关工作。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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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礼同、秦凤艳、朱冬柏、郑文韬、卢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7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5.1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515091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0564-5158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 159 号铁创大厦 3 楼
联系方式:0551-62659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2659795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采购文件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