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馆陶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一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馆陶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以馆审批发【2026】0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馆陶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馆陶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共建设堆肥池15000m3;管网部分建设Φ250管网1500m,Φ200管网4350m;采购安装30铲车2台,固液分离机1台,牛粪烘干机1台,好氧堆肥膜系统2套,粪肥撒粪车3辆,粪污运输车(4m3)15辆。本项目(一标段)为其中堆粪车间、好氧堆肥系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2.2招标范围:该项目共建设堆肥池15000m3;管网部分建设Φ250管网1500m,Φ200管网4350m;采购安装30铲车2台,固液分离机1台,牛粪烘干机1台,好氧堆肥膜系统2套,粪肥撒粪车3辆,粪污运输车(4m3)15辆。本项目(一标段)为其中堆粪车间、好氧堆肥系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2.3 建设地点:馆陶县内; 2.4 计划工期(交货期):3个月;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查询结果以申请截止时间当日为准):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 ) 及 相 关 文 件 要 求 ,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0 00:00至2026-01-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2-09 09:0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可查看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馆陶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郭江华 ;电话:0310-2800020 ;代理机构: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静;电话:0310-311787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0-2821367
电子邮箱:gtfgw@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馆陶县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A座 |
| 邮编: | 057750 | 邮编: | 056001 |
| 联系人: | 郭江华 | 联系人: | 李静 |
| 电话: | 0310-2800020 | 电话: | 0310-3117879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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