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独洞河黎平县肇兴段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新增(9)因系统无法更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处,对“(按第二章第3.5.6款要求提供材料)”统一删除,投标人仅需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的材料,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 第3.5.6款要求仅作参考,不作为资格审查评审依据。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新增(10)投标人的技术部分(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应当简洁精干,总页数不得超过1200页,否则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将按该因素满分值的40%计取。 3、原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修改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具备市政公用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
| 黎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贵州荣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2026年0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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