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江南公路一站溧水工区自来水管道应急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江南公路一站溧水工区自来水管道应急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19.5万元,最高限价为19.5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对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江南公路一站溧水工区自来水管进行改线,沿工区围墙内外侧绿化地内开挖沟槽至各建筑、房屋入水口处,入水口处若涉及沥青、水泥路面的,需先破除路面再开挖沟槽。沿沟槽敷设自来水主管道,设置阀门及井,其中涉路管道需实施混凝土包封。对沟槽进行回填土,恢复绿化、水泥、沥青路面,以及土方、垃圾清运。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要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2、后续能提供24小时内应急维修服务,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需提前电话联系。
(二)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江南公路一站(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明觉周塔桥188号)。
(三)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5:00时(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江南公路一站(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明觉周塔桥1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
(二)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申请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申请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三)我们将结合报名单位的资质及影响、项目方案、报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比选一家实施单位。响应文件送达时间晚于递交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五)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明觉周塔桥188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025-69658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