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招 标 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联系电话:0596-7365626
招标代理单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万豪国际4栋1802室联系电话:0596-2943413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城关
交易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建设规模:1.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1)改建城关大桥至半岭亭排水管道9.2公里和其他综合管道,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55500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2)改建农林路排水管道3.1公里和其他综合管道,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00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3)改建大同西路排水管道1.6公里和其他综合管道,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12000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约29901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6037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9:00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本项目设计费暂按3640700.00元计取。本项目设计费按设计费费率1.40%计取,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设计费按实结算,最终设计费按 (工程预算审核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x中标设计费率1.40%计取。
设计项目负责人:陈万里职称及证书编号: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0800101097299号
勘察负责人:蒋进注册证书及证书编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114500263
中标候选人和拟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1 | 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路网工程(一期)民科中路、民科东路等道路项目 | 陈万里 |
2 | 长平路、华山路升级改造工程 | 陈万里 |
3 | 金环路(金湖路~金新路)拓宽改造工程 | 陈万里 |
勘察设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完整归档备案止,其中各阶段的周期要求如下:
(1)勘察阶段周期:在方案设计确认之日一并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详勘报告送审稿,并配合审查单位在20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的审查工作,审查通过后3日内提交修改后正式的勘察报告书。
(2)设计周期:
①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送审稿,方案联审会后2日历天内提交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含电子档)。
②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编制):方案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之内提交通过审查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含电子档。
③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通过审核后3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审查要求的施工图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文件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④勘察人应在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在不影响设计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地进行各阶段的工程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⑤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至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有关的资料归档完成。
注: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分期分标段作业(如有)并分别提交设计成果报告及报审;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无。
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上述中标候选人公示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电话:0596-7362231、0596-7361798
地点: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6号、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