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居民小区供热管网及设施更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居民小区供热管网及设施更新项目设计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 鸡审批字(2024)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政府根据县财力情况筹措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100% ,招标人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0060.28万元;建设规模:(1)为配合仁德苑南侧(城投待建)热源站运行,配套建设市政供热管道7074m,管径DN700-DN200;(2)为保证现状小区供热,利用小区现状建设空气源站,每个小区1座,共46座;(3)现状46个小区内无现状供热管网,因此配套建设室外供热管道37341m,管径DN400-DN65;楼内公共区域管道99186m,管径DN100-DN3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鸡泽县城区,建筑功能:供热管网。2.3
服务期限: □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单位(团队)后30个日历天。 2.4 其他: /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完成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以及相关评审验收的配合等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18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自 年 月 日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自 年 月 日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3其他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自 年 月 日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30 00:00:00 至
2025-10-21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21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项目名称:鸡泽县居民小区供热管网及设施更新项目设计;付费主体:投标单位;收费金额:900元。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向邯郸市东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马家丽,联系电话:0310-570927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 话 | 0310-7522236
|
电子邮件 |
jzxjsj@126.com
|
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否
1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否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鸡泽县居民小区供热管网及设施更新项目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邯郸市东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鸡泽县椒乡南大街行政中心南区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四号院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霍先生
| 联系人: | 马家丽
|
电话: |
0310-7516388
| 电话: | 0310-570927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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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andanshidongzhe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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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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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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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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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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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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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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