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通江县力迅·湖山樾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定标结果公示) | ||
| 招标人 | 通江县力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27-733668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中腾天耀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7711034064 |
| 开标地点 | 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路70号(市民之家4楼) | 开标时间 | 20260108 - 09:00:00 |
| 公示期 | 2026年01月27日 至 2026年02月02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52138100.00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 第一名 | 通江县力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总工期 7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60 日历天)。营销周期 1080 日历天 | 349983596.86 | 349983596.86 | 95.59 |
| 第二名 | 无 | 无 | 无 | 无 | ||
| 第三名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通江县力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李彬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川1512019202004829 | 工程管理 | 中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银涛 | 职称证 | 20190061528 | 工民建 | 高级工程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无)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无)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通江县力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四川石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九襄梨城新居项目A 地块建筑工程设计 | 20220201 | 20220501 |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26467.29 平方米,总投资额68000 万元 | 3950163.50 | 李迅涛 |
| 通江县力迅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通江县223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20230704 | 20250703 | 本项目共包含西城社区、东城社区两个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拟改造老旧小区23个,改造户数6253户,总建筑面积约为60.95万㎡。具体内容包括外墙排危、屋顶防漏、外墙美化等改造及供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管网、燃气管网、电力通信管网、停车位、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 253639478.73 | 王晓泉 |
| 成都家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十陵家苇地产新建住宅办公及商业项目 | 20240403 | 20240612 | 总建筑面积 94416.67 平方米,总投资额约6 亿元 | 4202800.00 | 马宏超 |
| 成都锦官花城建设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新建花卉市场项目-锦官花城综合体 | 20221125 | 20231220 | 该项目工程规模17.19 万平方米,总投资额221000 万元 | 28426848.00 | 马宏超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通江县力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通江县力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 无 | 无 | 无 | 无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通江县力迅·湖山樾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于2026年01月23日在通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定标会,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人,其中通江县力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票,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华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0票,四川雄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众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0票。确定中标人理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资质、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确定通江县力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基准方中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中标人。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17780838216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方式:0827-7110013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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