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分行安丘支行业务经营用房消防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分行安丘支行业务经营用房消防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建设资金为国有非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
2.2建设规模: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分行安丘支行业务经营用房消防改造项目,主要包含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水箱稳压系统、应急疏散、通风排烟、防火门、消防控制室、消防联动系统、室内、外管网、泵房设施建设、消防水池土建、泵房土建、室外疏散钢梯、装修拆除恢复、土方回填、垃圾外运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4599638.20元(不含税),5013605.64元(含税)。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人或其所报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
A.存在控股、管理关系;B.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3.6投标人须具备A或B资质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A.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B.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2025年7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3方式: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 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Wfggzy@789 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
(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建设工程”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
4.4 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程序:
(1)注册信息:投标人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辖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上传证件: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录,投标人请选择“交易乙方”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
(3)投标确认并生成子账号:投标人从“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录,招标文件获取流程:招标公告—建设工程业务—文件下载;生成子账号:我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流程—缴纳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所投每个标段子账号均需单独生成,请妥善保存,不得对外泄露),也可用手机扫描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左侧二维码,下载“交易通APP(新版)”,使用手机填写投标确认信息。
(4)保证金缴纳(退款)情况查询:开标前,投标单位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在“工程业务”—“保证金缴纳退回查询”中,点击相应标段的“查询”按钮,可查看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缴纳(退款)成功。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4.5 售价:0元。
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4.6 CA 证书办理
4.6.1 CA 办理方式
CA 免费办理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 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4.6.2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InfoDetail/?InfoID=7fbfc538-1b3b-46d8-af93-0126172fbb53&CategoryNum=048001)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CA 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 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 客服电话(24 小时):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即可。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大厅地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
/default/login.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若对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493号
联系人:齐老师
电话:0536-6930080
7.2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历下中央商务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6、27层
联系人:孔昊、孙荣红
电话:13306449137、15165111783
7.3 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其他
8.1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 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8.2 投标人资格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8.3 本项目采用无直播不见面开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电子化工作须知》、《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线会话、在线报价操作手册(新版)》《交易乙方-操作手册》,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请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及时下载更新最新版新点驱动,以免影响您的正常招投标业务。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咨询。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栏目或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招标项目编号”查询不到项目时,系统弹出“填报项目”提示,点击“填报项目”填写相关项目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保存(项目编号、标段编号、保证金金额保存提交后不可修改,请确认无误后保存);保存的项目信息即可在主界面列表展示,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
8.4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后30分钟内自行在系统内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承担。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评标结束之前保持联系畅通,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联系不到而引起开评标不畅的,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身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