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原金东区电器厂7间店面招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76.8m2,具体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招标人为金华傅村城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1、项目概况:原金东区电器厂7间店面招租项目,共分7个标段。
1.2、租赁时间: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3、招标内容:
标段 标 段 名 称 建筑面积 标底价 备注
1 原金东区电器厂西至东 第1间店面招租项目 约44m2 56496元/年 租赁时间:三年
2 原金东区电器厂西至东 第2间店面招租项目 约44m2 56496元/年
3 原金东区电器厂西至东 第3间店面招租项目 约44m2 56496元/年
4 原金东区电器厂西至东 第4间店面招租项目 约61.2m2 78581元/年
5 原金东区电器厂西至东 第5间店面招租项目 约46.8m2 60091元/年
6 原金东区电器厂西至东 第6间店面招租项目 约61.2m2 78581元/年
7 原金东区电器厂西至东 第7间店面招租项目 约75.6m2 97070元/年
注:本项目分为7个标段,投标人可任选其中一个或者多个标段投标,可重复中多个标段。各标段投标文件需单独递交,单独评审。先对标段一进行评审,以此类推进行评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四、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以现金的形式交至开标现场,未中标人当场退还。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招投标中心(傅村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八、报名地点:浙江九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万达广场5号楼10楼)
九、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及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由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相关补充信息。因未及时知悉相关补充信息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底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3、中标人的确认:以投标价最高的为中标人。
4、履约保证金金:10000元,在签订合同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租期满三年后无息退还)。
5、中标价的支付:中标人必须在中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付清第一年租赁款,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对本项目重新对外招标。下一年度的租赁款在当年租期到期前30日内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逾期缴纳,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如在三年租赁期内遇政府相关不可抗拒政策原因需收回店面,租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人收回店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招标人退还相应剩余年度租赁费用(按相应年度租金平摊成月份退还剩余月份差额)。
8、租赁用途:以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与安全为原则,不得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国家法律法规及环保方面禁止的内容,承租方需要转租,必须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9、安全防范:承租方应做好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等防范措施,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10、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需装订后密封于相关文件袋中。投标文件份数:一份。
1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各向招标代理单位缴纳人民币3000元招标代理费。
12、单个标段投标人少于3人的,该标段做流标处理。
十、备案单位: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招投标中心
招标人:金华傅村城镇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九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傅村镇03省道旁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万达广场5号楼10楼
联 系 人: 傅先生 联 系人: 邢先生
电 话: 15267326989 电 话: 0579-82227009、13967476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