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江水置换管线迁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江水置换管线迁改工程EPC总承包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冀发改农经[2024]53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涿州市水利技术推广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江水置换管线迁改工程EPC总承包 2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江水置换管线迁改工程主要为对地表水厂至配水站供水主线、码头京南配水站、老码头配水站、百尺竿配水站、东仙坡配水站、东鹿头配水站和东城坊配水站有占压影响的江水置换管道进行迁改,其中共迁改管道10.43km,修建检排井31座,排气井24座。
3 建设地点:涿州市域内。 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1)勘察部分:本项目施工图阶段勘察工作;(2)设计部分: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承担后续施工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配合服务。(3)工程施工部分:完成该项目的施工,根据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承包人应按照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阶段工程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采购及施工(包括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其他工作、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若有)、竣工备案及后期相关手续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有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给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部分进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贾工0311-66535886。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须具备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技术职称(地质相关专业);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技术职称(水利相关专业);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应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②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④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⑦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23 09:00
至2025-06-28 09:00
(北京时间,下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者须要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技术支持及问题咨询联系方式:0311-66187857;400-780-9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16
08:4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涿州市水利技术推广站,联系人:李少明,电话:0312-655085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建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贾工,电话:0311-66535886,邮箱:hbxjy01@163.com。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涿州市水利局
电话:
0312-6550701
电子邮箱:
zzssljbgs@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江水置换管线迁改工程EPC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13.联系方式招标人: | 涿州市水利技术推广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建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涿州市华阳东路102号职教园2号楼2层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塔坛国际商贸城9号写字楼1316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少明 | 联系人: | 贾工 |
电话: | 0312-6550852 | 电话: | 0311-6653588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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