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铅锌矿尾矿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黄岩区铅锌矿尾矿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新招标)已批准建设,本项目已由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黄发改投资[2024]152 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台州市黄岩区上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资金补助,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台州市黄岩区上郑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黄岩区铅锌矿尾矿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新招标),工程起点接顺宁大线,沿西东方向展线经蒋东岙村,沿南北方向展线,终点 1、2#铅锌矿尾矿库底与现状村道相接。路线全长 1.58 km,路基宽 7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停车场工程、给排水、电力等管线综合工程及交通设施、绿化等附属工程。概算建安费约 2127.21 万元。
2.2 技术标准: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和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结合本项目在公路网中的功能、作用和路线所经区域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为20km/h的双向两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 7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6m,设计轴载采用双轮组单轴 100KN。新建桥梁、涵洞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2.3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本次施工招标共设 1个标段,K0+000~K1+580,全长1.58km。主要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4 计划工期:12个月,本工程除黄岩溪大桥外,其它路段在 2026年 7月 30 日前须具备基本的通车条件。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2年。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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