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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一标段)、(二标段)

哈尔滨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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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Z0100G26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包括花园街道、先锋街道、跃进街道、王岗街道、和兴路街道、奋斗街道、保健路街道、曲线街道、芦家街道、大成街道、文化街道、松花江街道、荣市街道。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29.9万平方米。包括:对南岗区花园街道、先锋街道、跃进街道、王岗街道内9个2000 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老旧住宅楼51栋,社区综合服务用房4座,建筑面积 37.06万平方米;对南岗区和兴路街道、奋斗街道、保健路街道、曲线街道内的15个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老旧住宅楼105栋,社区综合服务用房12座,改造总建筑面积50.31万平方米;对南岗区芦家街道、大成街道、文化街道、松花江街道、荣市街道内的10个2000 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老旧住宅楼60栋,改造总建筑面积42.53万平方米。主要对小区内屋面、外墙、供水、排水、供热、道路、围墙、照明、安防、绿化等基础设施,社区综合服务、便民、文化体育、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小区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道路等城镇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进行改造及建设。

2.4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需配合招标人其他工作调度)、工程造价咨询及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项目策划阶段配合、项目报批报建、勘察管理、设计协调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数字化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项目后评价与运营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收尾管理、信息管理。

(2)工程造价咨询:完成施工图预算报价审核、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审核等全过程造价控制。

2.5全过程工程咨询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3个月,以实际工程项目建设期及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824.98万元;二标段:673.99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就任意标段进行投标申请,但只可以中标一个标段。

一标段:包括花园街道、先锋街道、跃进街道、王岗街道、芦家街道、大成街道、文化街道、松花江街道、荣市街道;

二标段:和兴路街道、奋斗街道、保健路街道、曲线街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EF%BC%89%EF%BC%9B%3C/p%3E%3Cp%3E

(2)工程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2.3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2.4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5年10月至1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5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01月23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3日09时30分。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8.2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3日09时30分。

  8.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F%BC%9B%3C/p%3E%3Cp%3E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上发布

10.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1.其他

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造价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1.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造价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1.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1.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6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 http://***:8001/jgweb/ 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2.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00号

联 系 人:芦延

联系电话:0451-82703416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宋金玲

电  话:13359848733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日   期:2026年01月23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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