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25 10:00:00,更正为:2025-05-12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25 10:00:00,更正为:2025-05-12 10:00:00。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 序号1★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清查对象和范围
简阳市各级政府所拥有、管控的国有资产资源,主要包括三类: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核算和管理的各类国有资产进行全覆盖、全口径统计,重点关注土地、矿业权、房屋、车辆、大型仪器设备、长期投资等单位资产,以及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类资产。
2.国有企业资产。清查甄别全市地方国有企业资产,重点关注房屋建筑物、土地、设备设施、存货等实物资产,以及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含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高速公路等)、矿业权等其他资产。
3.国有资源资产。重点关注水利资源、林草资源以及未确定权属人的自然资源三类自然资源资产。其中,水利资源包括河道采砂、水资源、水利基础设施等;林草资源包括林地、林木(含珍稀林木)、草地和湿地等;未确定权属人的自然资源包括政府储备土地、未利用矿区等。
二、清查要求
1.全面准确清查。准确、完整、真实开展清查工作,准确反映全市国有资产资源登记入账、产权权属、价值类别和使用情况等关键要素。建立工作任务台账,重点摸清具有可开发利用潜力、市场化交易价值、盘活利用后能够增加地方政府收入的各类国有资产资源,注重与政府化债工作衔接。强化清管结合,对于清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和研究分析原因,切实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
2.全面核算入账。对清理出的账外资产,按相关会计准则制度及时组织核算入账;对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对无法进行会计确认入账的资产,可按规定估价后入账。
3.全面确权登记。压实资产管理单位或企业主体责任,对于清查出的应登记而未登记资产,必须按规定确权登记。开辟产权确权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土地房屋,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对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一案一策”推动问题化解,积极创造办证条件;对具有较高潜在经济价值的,“一事一议”专题研究解决路径。
更正为:
一、清查对象和范围
1.采集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和更新所需的基础资料,更新本行政区各类资产清查价格;
2.开展简阳市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以及简阳市管理的矿产资源资产清查,结合逐级下发的各类资源资产清查结果,查清简阳市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
3.开展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的使用权清查以及简阳市管理权限的矿产资源资产的矿业权状况清查,结合逐级下发的各类资源资产清查结果,重点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权状况。
4.开展简阳市管理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汇总省、市级下发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清查结果。
5.清查范围:简阳市(不含东部新区)。
二、清查要求
1.清查时点。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更新时点为2025年12月31日;
2.资产清查原则上按照“省级统一组织负总责,市县分工协作抓落实”的模式开展。在成都市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应的成果,并按照指定要求及时修改提交。
3.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以及简阳市管理的矿产资源资产清查要形成实物量图层和价值量图层;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的使用权清查以及简阳市管理权限的矿产资源资产的矿业权状况清查要形成产权图层;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要形成实物量图层和价值量图层。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2.6.6.履约验收方案 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中2.合同履约地点及第三章3.3.2.商务要求 序号2★服务地点
简阳市行政区域内
更正为:
简阳市(不含东部新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备案号:51018525210200002620;
2、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监督地址:简阳市人民路90号;3、采购品目:C20020700 资产评估服务;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付款方法和条件: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供应商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更新时点实物量成果和基准时点价值量成果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供应商提交最终成果,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注:①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②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约定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内部程序、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采购人无故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的,应当依照采购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③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项目结算申请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不免除供应商的继续履约义务。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6、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7、采购预算:550000元,最高限价:550000元;8、本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028-27222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联系方式:028-87655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28-87655071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