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20250410-230001-067372
二、合同名称: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504-230001-040546
四、项目名称: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 鸡西市恒山区鸡西市恒山区奋斗办新兴委红旗家园旁
联系方式:0467-8235508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230号(原70号)
联系方式:182450755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辆 | 1(辆) | ¥1,143.61 | ¥1,143.61 | 车牌号:黑GA199警;商业保费:459.61元、交强保费:684元;合计保费:1143.61元。 |
合同金额:1,143.61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叁元陆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09日
履约地点:恒山区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0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