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黄河西闸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黄河西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徐水许可〔2026〕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法人为睢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睢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徐州合文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县黄河西闸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睢宁县废黄河与睢邳公路交汇处西。
(2)工程总投资:约4636.04万元。
(3)工程建设内容:移址新建黄河西闸,位于老闸上游350米处,共5孔,每孔净宽7米,总净宽35米,闸底板顶高程24.5米,工程20年一遇设计流量为187立方米每秒;100年一遇校核流量为411立方米每秒。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拆建上下游连接段,配套建设交通桥、机电及金属结构和管理设施等;同期实施水保、环保等专项工程。
(4)本次招标范围:工程原材料、实体质量、构配件、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制作与安装等全过程质量检测服务。
(5)服务期限:480日历天,最终以施工工期为准。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①②项资质,若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以由一家单位为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牵头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申请人业绩的要求: / 。
(4)信誉要求(联合体双方):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5)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方式1.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选)
☑方式2.银行保函(必选)
□方式3.保险机构保单 (可选)
□方式4.担保公司保函(可选)
□方式5.信用承诺 (可选)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保单)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4.3递交方式和要求:(投标人不按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采用方式1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收款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93200501012839668300391
(2)采用方式2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①银行保函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受益人须为招标人,且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否则无效。
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3)采用方式3保险机构保单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①保险机构保单必须为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单(保单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受益人须为招标人,且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否则无效。保单的承保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单扫描件或电子保单、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4)采用方式4担保公司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①担保公司保函必须为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受益人须为招标人,且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否则无效。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采用方式5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4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方缴纳。
4.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5日。
5.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6年11月 19日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7082//jsztk/ href="[链接]">[链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11楼
联系人:程龙
电 话:15252152066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合文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永安路西路新城尚品1-112室
联系人:朱工
电话:13921788139
11.监督部门
睢宁县水务局
电话:0516-67031770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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