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X-G-2025-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和采购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12 日上午09:30,更正为:2025年 12 月 22 日上午09:30。
原公告和采购文件的开标时间:2025年 12 月 12 日上午09:30,更正为:2025年 12 月 22 日上午09:30。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 报价要求:
下浮率与投标报价:本项目按统一的“下浮率”进行报价(所有产品的下浮率须一致), 作为本项目的价格评审及下浮率计算使用。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统一固定折扣率为88%。”
更正为:
“1. 报价要求:
下浮率与投标报价:本项目按统一的“下浮率”进行报价(所有产品的下浮率须一致), 作为本项目的价格评审及下浮率计算使用。”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更正为: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更正为:FJCX-G-2025-037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
联系方式:杨勋、徐晨晖、毛文佳0591-22330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晶品1#楼写字楼2层05-10室
联系方式:夏晨晨、杨斌0591-87277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晨晨、杨斌
电 话: 0591-87277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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