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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名称:西安分公司西安神贸50煤炭密封竞价采购(2025年09月05日)
资源编号:25MTA568401
需方单位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
交易方式:煤炭密封竞价采购
交易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4:30:00至2025年09月05日 15:00:00
交货日期:2025年09月08日 00:00:00至2025年09月18日 23:59:59
交易保证金:按元/吨支付30.0元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4:29:30
二、产品信息
交割方式:到站车板交货
运输方式:铁运
交割地:沙市
产品名称
| 交易数量(吨)
|
西安神贸50
| 50000.0
|
三、考核条款
一、发热量调价
(1)以合同约定品种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基准发热量。
(2)结算发热量高于基准发热量,结算发热量每增加1kcal/kg,价格增加[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3)结算发热量低于基准发热量,结算发热量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4)结算发热量低于基准发热量200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2×[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最终奖罚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二、全硫调价
(1)结算全硫超出合同约定的,每超出0.01个百分点,价格降低0.2元/吨。
(2)结算全硫超出合同约定0.5个百分点时,则超出合同约定0.5个百分点以上的部分,每超出0.01个百分点,价格降低0.4元/吨。
质量调整价为发热量调价、全硫调价之和,其他指标均不作调价依据。如有变化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备注
(1)铁路大票上托运人与成交企业名称一致的,需要托运人给我方出具有效的货权转移证明;铁路大票上托运人与成交企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托运人向成交企业出具有效的货权转移证明或发运协议,再由成交企业给我方出具有效的货权转移证明,同时由发运站台方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印章确认,留存原件,明确发运站台方装运的货物为代我方单位发运。
(2)铁路大票上收货人为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
(3)交货地点:沙市站铁路专用线: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
(4)交货方式:到站交货,到厂数质量验收。
(5)本次采购煤炭必须为非新疆煤。
联系人:田健
联系电话:15529827775
发布单位: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发布平台: 国能e商(网址:www.e-ce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