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文化演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债券发行承销服务项目招标(招标代理项目编号:GYLZB20260114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江西文化演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债券发行承销服务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GYLZB202601148),招标人为江西文化演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内容:本项目对江西文化演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境外债券发行全球协调人进行招标。2.2项目规模:江西文化演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2.3发行期限:拟不超过5年(含)。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及1家备选供应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合法运作的具备境外债券承销资格的专业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总部/行的有效授权、总部/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分别提供以上材料)3.2投标人须具有境外债券承销资质,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4号金融牌照。(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非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并出具被授权人正式人员的证明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成员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或以外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持相应的境外债全球协调人资质,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在母公司应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4号金融牌照(备注:第1号︰证券交易;第4号︰就证券提供意见);(2)同一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其他业主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8:30至2026年1月23日17:30(北京时间)。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费转账凭证;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4.3本项目材料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0日09时30分,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