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宣化区旭丰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
宣行审备更字〔2026〕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贷款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宣化区旭丰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勘察设计;2.建设地点:风机机位位于张家口市宣化区塔儿村乡羊圈沟村、滴水崖村、王千户村、前堡村、水沟寨村;崞村镇寨山坡村;王家湾乡西涧村、东涧村、西孙梁村、蔡岭子村、水磨沟村、冯家梁村。升压站位于深井镇滹沱店村;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30MW。新建安装26台单机容量5MW分散式风电机组及配套设施,新建220KV升压站及运行管理中心一座和进站道路,并在适宜的乡镇配套开展生态修复工程;4.项目估算总投资:121111万元;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工程勘察工作,勘察工作完成后6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止;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
勘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勘察方案编写、初勘、详勘、补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测报告等;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的编制等工作。同时协助招标人上报、审查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和设计资质。其中:工程勘察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和“送电工程”专业的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名单中的任意一条,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负责人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单位派出);勘察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单位派出)。 3.1.5其他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4)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及信誉。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30 09:00:00:00至
2026-11-04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1-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招标人: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区胜利路22号院旭日嘉园综合楼716室;李海清0313-3089032;445784790@[链接];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鑫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经开区清水河南路79号天人大厦1号楼4层408室;陈鑫0313-5628866;805503921@[链接]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张家口市宣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电话:
0313-3238262 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永安街8号 电子邮箱:
gaigeju@[链接] 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鑫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张家口市宣化区胜利路22号院旭日嘉园综合楼716室 | 地址: | 张家口市经开区清水河南路79号天人大厦1号楼4层408室 |
| 邮编: | 075100 | 邮编: | 075000 |
| 联系人: | 李海清 | 项目负责人: | 陈鑫 |
| 电话: | 0313-3089032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3-5628866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445784790@[链接] | 电子邮件: | 805503921@[链接]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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