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水厂扩建工程光伏及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105-440305-04-01-641752004)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水厂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2105-440305-04-01-641752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水厂扩建工程光伏及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105-440305-04-01-641752004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9-09 09:00:00 至 2025-09-29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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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9-19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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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9-24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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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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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巴登社区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 | |
经办人 | 丁工 | |
办公电话 | 0755-25916134 | |
电子邮箱 | zfzbsz@163.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正方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莉莉、林子雄 | |
办公电话 | 0755-82284789 | |
手机号码 | 15999662501 | |
电子邮箱 | zfzbsz@163.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深圳市南山水厂扩建工程光伏及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标段编号:2105-440305-04-01-641752004001】
本次招标内容 | 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完善深化光伏招标图纸,完成南山水厂扩建工程连廊BIPV光伏及储能项目,包括光伏玻璃、逆变器、汇流柜、并网计量柜等配套电气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光伏安装容量不低于147kWp(实际以连廊满铺为准,由各厂家自行核算后投标),光伏电站首年发电量不低于16.15万kW·h。(2)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完善深化储能招标图纸并完成储能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储能系统规模不低于400kW/920kWh,由4个一体化储能柜组成。 (3)完成全部装置的防雷、接地、灭火等辅助系统的供货安装和调试;(4)完成光伏并网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5)需建立光伏储能设施电力监测系统,并接入集团现有能源管理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666.367392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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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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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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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9-2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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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10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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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一家负责供货,另一家负责安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光伏组件的制造商或其合法代理商,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①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②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或以上(此许可证等级以2025年4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发布的为准)(或原资质标准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成员单位安装资质证书扫描件)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光伏组件的制造商或其合法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且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3、投标人须具备安装资质:①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②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或以上(此许可证等级以2025年4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发布的为准)(或原资质标准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备安装资质,可采取以下方式投标(三选一):(1)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一家负责供货,另一家负责安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光伏组件的制造商或其合法代理商,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①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②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或以上(此许可证等级以2025年4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号))发布的为准)(或原资质标准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成员单位安装资质证书扫描件);(2)与具有上述资质条件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投标人须同时提供:a.被委托单位的资质证书、b.投标人与被委托安装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3)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安装资质条件和项目安装负责人资质要求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