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州街道办灵岩寺村夹五路至岩寺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于2025年5月21日09时30分在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开标,评标工作于当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兴州街道办灵岩寺村夹五路至岩寺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陕西中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378911.00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零死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中诚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4382923.00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零死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兴盛辉建设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 4384792.00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零死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详见下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中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闫建虎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等级 |
注册证号 | 陕1412015201625689 | 勉县新街子镇杨家湾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 / | ||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 | 陕交安B19G02764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周丽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等级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23)G08931 | 汉中市南郑区阳春镇人民政府南郑区阳春镇杜家湾村道路工程建设革命老区项目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中诚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薛姣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等级 |
注册证号 | 陕261171800383 | 兴平市东城办惠址坊---南佐村通村公路工程 | 四级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18)G00450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王新苗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等级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18G03265 | 兴平市东城办惠址坊---南佐村通村公路工程 | 四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兴盛辉建设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李仕春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等级 |
注册证号 | 陕261191912231 | 略阳县黑河镇大黄院村大黄院至干沟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 四级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19)G05776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黄阳洁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20G01159 | 略阳县黑河镇大黄院村大黄院至干沟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 四级 |
3.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详见下表:
前三名业绩明细 | 项目里程(km) | 公路 等级 | 开工时间 | 交工时间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中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1 | 略阳县黑河镇高家坎村黑河坝至南屏山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 4.846 | 四级 | 2021.10.13 | 2022.8.25 |
2 | 略阳县横现河街道办事处赵家湾至邓家山通组水泥路项目 | 2.306 | 四级 | 2023.5.8 | 2023.11.7 |
3 | 2023年略阳县接官亭镇安山茶园至金鸡沟口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 | 1.2 | 四级 | 2023.4.12 | 2024.1.9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中诚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
1 | 兴平市东城办惠址坊---南佐村通村公路工程 | 2.543 | 四级 | 2022.3.24 | 2022.9.26 |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兴盛辉建设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 |||||
1 | 略阳县金家河镇徐家沟至大岩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 1.926 | 四级 | 2023.08.07 | 2024.03.06 |
2 | 略阳县硖口驿镇西沟口至西沟垭联网道路工程 | 2.4 | 四级 | 2022.09.28 | 2023.01.13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兴州街道办灵岩寺村夹五路至岩寺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递交投标文件:4家,开标评标环节均未有被否决的投标人。
5、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进行公示。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 10 天内(公示期 3 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投标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月部委23号令修改)和《陕西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交发〔2022〕50号)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行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招 标 人: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
地址:略阳县城中学路中段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话:0916-482231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高新时代广场B座10楼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话:0916-2233355
行业监督部门:略阳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0916-4822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