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金阳县粮食晾晒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2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00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发布,涉及到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7日09时00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发布,涉及到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00分。
修改为:“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7日09时00分。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12月17日09时00分。
五、请投标人以补遗后发布的最新版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说明。
招标人:金阳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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