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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筼筜湖截流系统更新提升工程(设计“评定分离”)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NEW 中标候选人公示

厦门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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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筼筜湖截流系统更新提升工程(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十九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4]58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筼筜湖保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 。

2.1.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环筼筜湖现状28座截流设施设备进行修复及更新改造,其中截流泵站为22座,合计设计规模为21.19万立方米/日(其中单座泵站最大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主要包括闸门及电动启闭装置更换,除臭设备更新(共计26套除臭设施,合计设计规模为8.97万m³/h),进水格栅优化改造,老旧潜污泵设备更新,增设排洪箱涵及截流设施流量计及水质监测仪设备,对截流设施土建结构及其下游至沟口段排洪箱涵的清淤修复(共计28条排洪沟需进行修复,最大箱涵尺寸为30.85×3.15m),并在南17排洪沟、北11#排洪沟外侧,各设置1根DN2000管径的旁通管,作为后期箱涵行洪期间的辅助通道,并兼做箱涵修复期间的导流管,另外对配套电气自动化及数字孪生提升改造等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6987.8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5710.76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190.54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预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满足本工程的排水专业、结构专业、电气专业、自控专业的设计及概算文件、预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排水专业、结构专业、电气专业、自控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以下资质的单位: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30 至 2025-06-23 ,每天上午 08时 30分00秒 至12时 00分 00秒 ,下午 02 时 30分00 秒 至 06时 00分 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 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8.3.投标保证金递交的金额: 3万元 。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06-2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CA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CA证书解密。

9.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云顶中路2777-2779号市政大厦

邮编: 361000

电话: 0592-5574708

传真: 无

联系人:吴琼霞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

邮编: 361000

电话: 15880241730

传真: 无

联系人:吴富龙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8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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