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宜宾市翠屏区李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标段 监理标段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李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标段监理标段 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它人员监理人员中“注:人员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人员应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及以上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拟派人员须为入川备案人员,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截图为准。” 修改为:“注:人员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人员应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及以上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2 .其余内容未变更。 3.原招标文件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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