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春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换电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 吉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F-2025-046
项目名称:长春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换电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人民币 2400万元
采购需求:H60D集装箱式乘用车换电站设备6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平台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在2025年成立的,提供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网站截图证明。
(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证明。
售价:采购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 机:13011866500
邮 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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