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BHGJ-2025-G-10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中心支行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中心支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中心支行物业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中心支行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中心支行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
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接受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①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网络零申报截图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②依法免缴税收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相关证明文件;③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相关证明文件:④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所有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6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提供资信证明的投
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信证明文件的接受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
自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近三年(或成立之日起)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
的承诺书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7、投标人截至开标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截至开标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打印,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后存档(投标人无需提供);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01日16时00分
文件售价1000元,文件一经发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1.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4日
2.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如因此错过报名时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人递交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 任。
4.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充分考虑项目可能发生的推迟、变更、暂停、终止等情况,自行承担参与项目的全部费用。
5.如受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