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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分中心)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306963

南京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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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分中心)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JBFJ2501637-01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5)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学府路8号南京大学浦口校区内
  2.2 招标范围:①包括且不限于:建筑主体工程改造更新设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人防、消防、建筑智能化(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条件、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含室外景观、道路、铺装、管线综合、海绵城市等)、标识工程、泛光照明、实验室工艺、光伏、智慧教室、废水废气处理、变配电工程、钢结构、绿色建筑、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以及相关附属配套项目(包括水、电、气通信等接入配合、周边与项目相关的过路管网、开闭所等)的设计工作等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各阶段均含所需的专项或专业设计。②除完成各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外,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前期阶段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所需的相应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审批、日照分析复核及其涉及的测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线综合设计等);招标阶段配合委托人相关招标技术要求的编写;施工配合阶段、使用单位意见征询、相关审批部门的意见征求、设计相关报规报建送审备案、对专项设计进行总体协调及审核把关、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各类设计相关会议、协调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协调整合各专项设计、协助审查材料样品、配合设计优化单位(若有)、配合施工进行设计优化、处理现场设计变更、配合试运行、配合竣工验收及移交、配合竣工图编制、各阶段所需建筑信息模型(BIM)构建、维护等。
  2.3 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9,424,275.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既有建筑及周边环境改造出新,地点在校内分散,点多面广(涉水和道路环境整治)。各栋既有建筑包括实验、教学、产学研融合交流平台等多功能,建设年代从1989年到2006年,建筑踏后情况各不相同改造较复杂,根据现状考虑采用点云重建、FRP加固新技术及无损锚固新工艺等方法进行建设。总改造面积约为74592.77平方米,包括五个部分。1、玉辉楼改造更新。建筑面积约34687平方米,实施功能改造(拟改造为实验楼)、立面出新、内部装修、设备安装等内容。2、教学楼改造更新。建筑面积约27565平方米,实施立面出新、屋面整治、窗户更新、内部装修、智慧教室等内容。3、科学会堂改造更新。建筑面积约12340平方米,实施功能改造(产学研融合交流平台)、局部加建、立面出新、屋面整治、内部装修等内容。4、一期环境整治。中央大道、孔子路(部分)、行知路、纵一路、横一路、翠屏路、育英路等道路改造更新;区域水电气等地下管网改造;名人园、校友林等区域重点景观提升;变电所、开闭所、污水提升泵房等改造。5、南一门出新及既有建筑消险改造。校区南一门改造出新,其他既有建筑消险改造出新。本项目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企业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建安费(或总投资额)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须包含方案、初步、施工图设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金额、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6月-2025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于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提供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

9、因系统限制,评标办法备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10.4、评分办法备注”。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E3%80%8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1-14 09:2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8.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65.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17.0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0~4.00)
企业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建安费(或总投资额)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须包含方案、初步、施工图设计),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金额、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0~4.00)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建安费(或总投资额)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储除外)设计项目(须包含方案、初步、施工图设计),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金额、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在本投标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否则不予认可。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4

(2)
设计方案 总体设计思路

(0~6.00)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充分阐述设计思路和设计策略,与周边环境协调,设计合理可行。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项目认知

(0~6.00)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使用需求和特点,对本项目上位规划、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场地现状基本情况、设计任务等方面认识的程度。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建筑功能

(0~6.00)
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科学合理;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建筑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建筑造型及景观设计

(0~6.00)
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功能和形式统一,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立面设计符合学校建筑的功能要求,景观设计体现校园建筑特征。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各专业方案设计及设计深度

(0~6.00)
专业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各专业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海绵城市等。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实验室工艺及智慧教室

(0~6.00)
实验室工艺及智慧教室专项设计完整、科学、可行、合理,功能空间布置灵活,符合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成本控制

(0~6.00)
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质量控制

(0~6.00)
设计质量控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靠。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进度计划

(0~6.00)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分析工程进度计划,对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提出合理可行的设计措施。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合理化建议

(0~6.00)
对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建议方案完整、科学、可行、经济、措施得力。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后续服务

(0~5.00)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设计方案总篇幅要求:不超过3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5分。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

(0~2.00)
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建筑专业人员1名

(0~2.00)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结构专业人员1名

(0~2.00)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

(0~2.00)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电气专业人员1名

(0~2.00)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 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暖通专业人员1名

(0~2.00)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造价专业人员1名

(0~1.00)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装饰专业人员1名

(0~1.00)
具有建筑装饰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筑装饰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园林景观绿化专业人员1名

(0~1.00)
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园林绿化专业类包含: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环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企业奖项

(0~2.00)
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建筑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建筑设计奖项的得1分。(此项限评一个获奖项目,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结构专项、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9.3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7082//jsztk/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4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5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6 其他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镇南河路100号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8号
联系人: 胡毓佳 联系人: 王浩
电话: 58193763 电话: 1327664113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电话: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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