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省道233马村区马界村至省道310山阳区李屯段改建工程
二、招标人:焦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焦发改基础〔2025〕312号
四、合同估算价:6527.52万元
五、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全线位于焦作市马村区境内,项目建设里程17.133公里,无新增地,沥青混凝士路面284.42 千平方米;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0.081千立方米,维修利用现状桥梁321.8米/2座,维修利用现状涵洞391.7米/16道;平面交叉28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管线交叉4处。其中马界村至安阳城段(K24+948-K28+570.648),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安阳城至李屯段(K28+570.648-K41+961,扣除利用段),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城区段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桥涵维持原设计荷载等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本项目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监理标段:主要包括省道233马村区马界村至省道310山阳区李屯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修复等监理服务工作。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5年12月
八、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91-5358058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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