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东城区和平里街道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总改造面积为12508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409.82(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234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括东城区安外花园8、9、10号楼的屋面防水保温改造工程、外墙改造工程、外窗改造工程、楼道装饰改造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图预算及造价控制、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工程总承包(EPC)。
2.5其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所需携带资料:(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提示:申请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至少应说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内部职责分工情况等内容。 (2)外地来京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说明:为便于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1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分别提供)。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9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投资额是指建安费或设计概算金额);(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人员资格要求:\r\n①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确定中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应在企业办理进京备案时,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r\n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r\n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r\n说明: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其他信誉要求:(1)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r\n(2)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r\n(3)外地来京建筑业(施工)企业须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r\n(4)本次招标对申请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近三年(2022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1日,含起止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的情形;\r\n(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r\n(6)申请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上述有特殊说明的外,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r\n(7)本资格预审文件不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r\n(8)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r\n(9)本次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r\n(10)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第四条中要求“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与工程总承包、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不得有利害关系”。因此,本项目全过程咨询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2025年08月22日16时00分至2025年08月27日16时00分,
在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北电大厦2号楼3003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____/_____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___日内寄送。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2日16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北电大厦2号楼3003室(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甲36号1层东部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2号楼307 |
联 系 人:谢玉琦 | 联 系 人:张忠原、张伟峰 |
电话:010-88083401 | 电话:83517150-604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ngzizbb@126.com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谢玉琦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5827327782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010-880834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