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分中心) 未来食品科技产业园二期B 地块监理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项目名称: | 未来食品科技产业园二期B 地块监理 |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投标人提问:如项目总监、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是事业单位、现役军人、退休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2025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是否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作为投标证明材料?
回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增加第9条:本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中增加第五条: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建规字〔2014〕2号)”要求,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没有受到红、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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