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护元创项目三期用地平整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植护元创项目三期用地平整工程 施工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4457001 | ||||
招标人 | 贵港市港南区南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贵港市港南区南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宝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总用地面积195243.8m2(约合293亩)。包含场地平整和临时用水用电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14日 | 开标地点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9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18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贵港交投建设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贵港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8137947.85 元 | ||||||
工期 | 9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懿(注册编号:桂245131543576 ;身份证号:450802********869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岑聪(身份证号:450803********9173)【全部拟投入专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平南县大成工业园(支1-1线)基础设施项目,金额:¥1578.02万元,地点:贵港市平南县; 2、平南县大成工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进园2-1路、进园3-1路),金额:¥4152.11万元;地点:贵港市平南县;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8149294.05 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伟兴(注册编号:桂245131544029;身份证号: 452502********38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尹东山(身份证号:430422********1213)【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华粤一路(粤桂三路至华电路)道路工程,金额:¥33755186.12元,地点:贵港市港北区;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8157205.35 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雪莲(注册编号:桂245070803660 ;身份证号:452502********276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于晓蕾(身份证号:371081********1025)【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 1、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广房二期(场地平整),金额:¥71197816.28元,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 2、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路网工程项目,金额:¥254985800.00元,地点: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链接]: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 ([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贵港市政府采购网([链接])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贵港市港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3328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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