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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FH61-01-51地块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化区FH61-01-51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9-330213-04-01-585976备案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名新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名新置业有限公司、萧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日月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58117万元,建设规模:奉化区FH61-01-51地块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二类居住和服务设施综合用地,适建一类、二类住宅和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住宅计容面积约78000平方米,其中一类住宅计容面积约40000平方米,相关计容配套面积约1332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65183平方米,地下空间主要安排人防、地下停车、消防等配套设施。容积率:1.0<r≤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H≤36米。建设地点:位于奉化区溪口镇湖山区块,东至规划新城东路,南至弥勒大道防护绿地,西至规划渠道防护绿地,北至湖山中路。
2.2本次招标范围:电梯共计21台。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通过、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保修等。本次招标控制价:5621204元。
2.3交货期:(1)设备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2)安装施工期:满足总承包施工进度;(3)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历天内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证书。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确保获得“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称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奉化区FH61-01-51地块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货物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许可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有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许可范围涵盖本项目所有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且不具备相应的安装许可证的,代理商作为牵头人可以联合具有相应电梯安装许可证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否则拒绝其投标。电梯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电梯安装单位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名新置业有限公司;萧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锦堤北路997号商业01-2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85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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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日月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斗门路136号艾盛寰球中心(润合大厦)7楼
联系人:邬女士、吕女士、陈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4-88523198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