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干部廉洁教育馆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发改发〔2025〕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共产党宜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项目业主委托的代建人四川新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发改发〔2025〕5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2.2规模及投资额: 本项目是对宜宾市干部廉洁教育馆展厅进行提升改造,总面积约1027平方米,其中新建面积约98平方米,原有面积约929平方米。提升改造内容主要包含墙面、地面、顶面的装饰装修,陈列布展、设施设备安装等。项目总投资约990万元。2.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内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不低于6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注:1.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竣工时间为准。2.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3.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可为独立业绩、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联合体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定。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若为劳务分包业绩,不予认定 。☐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8 00:00 至 2025-06-23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09 09:00。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