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07-440825-04-01-552870 | |||
投资项目名称 | 徐闻县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徐闻县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徐闻县城乡产业融合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变更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徐闻县下桥镇、城北乡、南山镇、徐城街道、海安镇、迈陈镇、角尾乡、曲界镇、龙塘镇、锦和镇。 | |||
资金来源 | 上级专项资金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中央预算内: 0.00;省级政府: 0.00;市级政府财政: 0.00;银行贷款: 0.00;外资: 0.00;自筹: 0.00;其他: 156420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一)园区建筑工程:产品集配区73626平方米(包括冷库仓储25740平方米、加工车间37998平方米、业务综合楼9600平方米、配套用房288平方米)、充电桩66套;展销设施升级改造11766平方米;综合服务用房76500平方米。 (二)配套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提升1012090平方米,建设照明路灯9100盏;配套停车场20200平方米和充电桩277套等。(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概算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具体详见合同)。 | |||
工期(交货期) | 9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15642000.00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2.1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应具备以下其中1项资质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2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业绩或其他要求:业绩不做规模指标要求。 4、投标人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要求: 4.1须为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备市政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即2025年6月、7月、8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若社保证明由上级单位、集团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总部统一缴纳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拟派勘察负责人要求: 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即2025年6月、7月、8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若社保证明由上级单位、集团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总部统一缴纳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5%9C%A8%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www.gsxt.gov.c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5%9D%87%E6%8C%89%E5%90%A6%E5%86%B3%E6%8A%95%E6%A0%87%E5%A4%84%E7%90%86%E3%80%82%EF%BC%88%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4%B8%8A%E9%A1%BB%E4%BD%93%E7%8E%B0%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8%B5%B7%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6%9C%89%E6%95%88%EF%BC%89%E3%80%82%3Cp%3E 6、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办理相关投标事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其中承担初步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以承担初步设计工作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3)因现交易中心系统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操作,不需要联合体成员方确定。为了防止恶意投标,若投标人存在被他人冒充或伪造等原因与其他单位组合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导致出现同一单位在本项目参与两次投标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出具明确自己与哪一方组成联合体,哪一方组成联合体为被冒充或伪造的澄清文件,澄清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经明确后的一方投标有效,另一方作废标处理,再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亲笔签字和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亲笔签字和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单位全称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亲笔签字和盖章即可。 8 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业绩不做规模指标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https://***/pscp/sso/static/?redirect_uri=https%3A%2F%2Fwww.gdzwfw.gov.cn%2Fggzy-yhzx%2F&client_id=gdrz_gdsggzyjypt%3C/td%3E%3Cp%3E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https://***/pscp/sso/static/?redirect_uri=https%3A%2F%2Fwww.gdzwfw.gov.cn%2Fggzy-yhzx%2F&client_id=gdrz_gdsggzyjypt%3C/td%3E%3Cp%3E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26日 15:3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09: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09:00:00 | 开标地点 |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发布公告媒介 |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招标人 | 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徐闻城镇东平一路62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海泉 | 联系电话 | 0759485257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吉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301、303、305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志华 | 联系电话 | 17576819888 | |
招标监督机构 | 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9485257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