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三穗县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八弓镇新寨村生态治理项目已由三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三穗县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八弓镇新寨村生态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穗发改批复〔2025〕10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40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项目法人为三穗县八弓镇人民政府,项目代建机构为三穗县八弓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三穗县八弓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铭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县八弓镇新寨村。 | ||||||||||||||
2.2 建设规模:(一)河道污水治理工程:河道污渍清理,淤泥清理;(二)防洪堤建设工程:新建防洪堤长1300米,便道长650米、宽2米;(三)其他工程:人行拱桥建设4座,场地硬化2500平方米等。 | ||||||||||||||
2.3 合同估算价:4419400元。 | ||||||||||||||
2.4 计划工期:365 天。 | ||||||||||||||
2.5 标段划分:三穗县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八弓镇新寨村生态治理项目 | ||||||||||||||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5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 | ||||||||||||||
8.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4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