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宁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项目10KV专变配电工程(高压进线)(重2)(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4792001)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条款号 | 招标文件内容 | 现变更内容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E6%8F%90%E4%BA%A4%EF%BC%8C%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4%B8%BA2026%E5%B9%B401%E6%9C%8827%E6%97%A509%E6%97%B630%E5%88%86%E3%80%82%3C/p%3E%3Cp%3E |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地点:当地交易中心或网上开标室,企业专职投标员需通过 CA 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9080/BidOpening/%EF%BC%89%E6%88%AA%E6%A0%8760%E5%88%86%E9%92%9F%E5%86%85%E5%AE%8C%E6%88%90%E7%AD%BE%E5%88%B0%E3%80%81%E8%A7%A3%E5%AF%86%E3%80%81%E9%AA%8C%E8%AF%81%E3%80%82%EF%BC%88%E6%B3%A8%EF%BC%9A%E6%94%AF%E6%8C%81%E7%BD%91%E4%B8%8A%E5%BC%80%E6%A0%87%E7%9A%84%E9%A1%B9%E7%9B%AE%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8%AF%E5%90%A6%E5%88%B0%E7%8E%B0%E5%9C%BA%E5%BC%80%E6%A0%87%E7%94%B1%E6%8A%95%E6%A0%87%E4%BA%BA%E8%87%AA%E4%B8%BB%E9%80%89%E6%8B%A9%EF%BC%89%3C/p%3E%3Cp%3E | 开标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网上开标室,企业专职投标员需通过 CA 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9080/BidOpening/%EF%BC%89%E6%88%AA%E6%A0%8760%E5%88%86%E9%92%9F%E5%86%85%E5%AE%8C%E6%88%90%E7%AD%BE%E5%88%B0%E3%80%81%E8%A7%A3%E5%AF%86%E3%80%81%E9%AA%8C%E8%AF%81%E3%80%82%EF%BC%88%E6%B3%A8%EF%BC%9A%E6%94%AF%E6%8C%81%E7%BD%91%E4%B8%8A%E5%BC%80%E6%A0%87%E7%9A%84%E9%A1%B9%E7%9B%AE%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8%AF%E5%90%A6%E5%88%B0%E7%8E%B0%E5%9C%BA%E5%BC%80%E6%A0%87%E7%94%B1%E6%8A%95%E6%A0%87%E4%BA%BA%E8%87%AA%E4%B8%BB%E9%80%89%E6%8B%A9%EF%BC%89%3Cb%3E%3C/b%3E%3C/p%3E%3Cp%3E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电力工程。 | 类似项目是指:质量合格的电力工程。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资格评审标准 有限数量制 (二)企业信誉实力评分标准 | 根据《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区、市两级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信用分由招标人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用。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和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 分计。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因此招标文件中涉及“诚信综合评价分”的,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资格评审标准 有限数量制 (三)项目经理情况 | (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得8分;此项满分8分。 (2)项目经理职称:项目经理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7分。此项满分7分。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 1 个月(202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得8分;此项满分8分。 (2)项目经理职称:项目经理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7分。此项满分7分。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 1 个月(202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且以上信息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不相符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1) 技术标评分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 其他主要人员 | 基本要求: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优(10分):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年审合格。人员配备完全满足施工要求,管理人员配备齐全,配备人员3人(含)以上具有工程类初级(含)以上职称。 良(8分):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年审合格。人员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管理人员配备齐全,配备人员2人(含)以上具有工程类初级(含)以上职称。 中(6分):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年审合格。人员配备较满足施工要求,管理人员配备较齐全,配备人员1人(含)以上具有工程类初级(含)以上职称。 一般(4分):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年审合格。人员配备基本满足施工要求,管理人员配备基本齐全。 差(2分):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年审合格。人员配备不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 注:提供近1个月(202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不予计分。 | 基本要求: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注:该项基本要求不满足,则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优(10分):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年审合格。人员配备完全满足施工要求,管理人员配备齐全,配备人员3人(含)以上具有工程类初级(含)以上职称。 良(8分):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年审合格。人员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管理人员配备齐全,配备人员2人(含)以上具有工程类初级(含)以上职称。 中(6分):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年审合格。人员配备较满足施工要求,管理人员配备较齐全,配备人员1人(含)以上具有工程类初级(含)以上职称。 一般(4分):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年审合格。人员配备基本满足施工要求,管理人员配备基本齐全。 差(2分):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年审合格。人员配备不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 注:提供近1个月(202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不予计分。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根据《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区、市两级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信用分由招标人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用。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和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 分计。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40 。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号),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因此招标文件中涉及“诚信综合评价分”的,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40 。 |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新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