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二十二中学室外供暖管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6-00078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二十二中学室外供暖管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85601.17
最高限价(元):685601.17
采购需求:查看
(1)采购内容:
沈阳市第二十二中学室外供暖管线改造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履约期限: 25天,工程量当中包括路面恢复,如果由于天气原因,不能完成路面沥青恢复,可以延后,但需保证路面平整,车辆正常通行。管线验收合格并保证正常供暖就算本工程结束。不能因为路面没有完全恢复影响审计结算付款。(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支付审核定案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2个供暖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具体以财政实际支付为准)。
(5)质量标准: 合格
(6)质量保证期:
不少于2个供暖期(若某项工程涉及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则按照管理条例执行)
(7)报价方式:
①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综合单价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②应按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更改,不得缺项项增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9)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10)安全要求:在场施工期间,乙方自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5天,工程量当中包括路面恢复,如果由于天气原因,不能完成路面沥青恢复,可以延后,但需保证路面平整,车辆正常通行。管线验收合格并保证正常供暖就算本工程结束。不能因为路面没有完全恢复影响审计结算付款。(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8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1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按照要求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现场未递交备份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及备份文件递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二十二中学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南八西路14号
联系方式:25740360-8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1008室)
联系方式:22892898-616
邮箱地址:lncyyewu@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220101001001384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秀波、田志操
电 话:22892898-616